
《醒來》
明知道一件事已成為過去,卻不愿意放下這件事曾經帶來的傷害,怎能不令人覺得心疼?
明知道無法改變已經發(fā)生的事,卻仍不愿意去接受事實,怎能不令人掛心?
世間只有三種事:別人的事、自己的事、老天的事。
別人的事,能不插手的,盡量不插手,讓別人去處理;
自己的事,接受能接受的,改變能改變的;
老天的事,就是盡人事,聽天命!全力以赴地去做事,不必期待結果。
以前的我,總喜歡管別人的事。
比如我弟,我常常會因為他做的事不合我意,而對他破口大罵,到最后弄得不歡而散。
現在的我,只會向他提出我的建議,至于他會如何處理,那是他的事,我才不管。結果證明,他可以把事情處理得妥妥的。
對于一些我無力改變的事,不再糾結,只是盡力去做。至于結果如何,交給老天,就像古話說的那樣:“人在做事,天在看;人欠你的,天還來”。
我對自己的事,負百分百的責任!我知道只有真的愿意醒來的人,才有可能被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