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是個搞笑人物,穿著長袍馬褂,卻不務(wù)生產(chǎn),以偷竊為生,最終被打斷腿,悲慘死去。孔乙己通曉"回"字的四種寫法,喜歡孩子,卻受到嘲諷,走到哪里都是譏笑的對象,真是生不如死。
在學(xué)校學(xué)習(xí)時,老師就告訴我們,孔乙己迂腐落后,處處以讀書人自居,自認(rèn)為高人一等,看不起勞動人民,不事生產(chǎn),這是造成他悲劇的主要原因,所以,魯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但是,如果我們仔細(xì)閱讀原著,會發(fā)現(xiàn)造成孔乙己悲劇的主要原因其實是偷竊。因為魯迅先生在設(shè)計這個人物時,就沒有給他安排職業(yè)。那么作為一個成年人,沒有職業(yè),沒有收入,怎么生活下去呢?
讓我們替作者分析一下。假如孔乙己原來是個孤兒,父母雙亡,無家可歸,那他可能成為讀書人嗎?顯然不可能。假如他原來是個普通農(nóng)民,家里有幾畝地,那他一定是從小勞作,勤儉持家,也不會養(yǎng)成穿長袍馬褂的習(xí)慣。
所以,只有一種可能,孔乙己出生于一個富裕的家庭,從小由家里供他上學(xué),長大后好吃懶做,不善營生,終于把家敗光了,弄到一無所有。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孔乙己也不至于活不下去,比如,象書上寫的,他可以"替人抄書",賺點銀子。但作者馬上把他這條路堵死了,說他替人抄書時,連筆墨紙硯都偷走了,終于沒人再敢找他"抄書"了??磥?,魯迅先生是非要把他往"偷竊"的路上逼了。
但作者又不愿意承認(rèn)這一點,所以輕描淡寫地說:孔乙己"偶爾"偷竊。我的天,一個成年人,一無所有,又沒有工作,難道靠"偶爾"偷竊能活得下去嗎?其實,按照文中的意思,孔乙己就是個慣偷,以偷竊為生。
那么問題來了,一個慣偷,一個經(jīng)常被人抓起來打的慣偷,在任何一個社會里都是令人不齒的。這和他是不是讀書人,是不是長袍馬褂,是不是迂腐落后,是不是看不起勞動人民,沒有任何關(guān)系。在書里我們也看到,人們嘲笑他,就是因為他偷東西被打,而不是因為他穿長袍馬褂。
但是作者用他的如椽大筆,硬是讓我們相信,孔乙己的悲劇就在于他高高在上,不接近勞動人民,一副讀書人的臭架子。于是,孔乙己喜歡孩子,孔乙己主動教孩子寫字這些善良的行為,都變得十分可笑,大家得到的教育就是:千萬不要做這樣迂腐的讀書人。
其實,孔乙己本來是有路可走的,比如他可以"替人抄書",可以當(dāng)個私塾教師,可以替人寫寫家信,寫寫狀子什么的,也可以做個帳房先生,在當(dāng)時人們識字率普遍不高的情況下,找個正當(dāng)?shù)墓ぷ鲬?yīng)該是不難的,但作者卻偏偏讓他去"偷竊"。
在很多文學(xué)作品里,也有這樣的形象:主人公苦讀多年,卻沒有進學(xué),過著貧困的生活,于是各謀生路,有做教師的,有放牛的,有砍柴的,有替人記帳的,有耕傭的,有賣字畫為生的,但卻沒有偷竊的。因為偷竊是一門高難技術(shù),不是孔乙己們能勝任的。
在梁山好漢里,偷竊高手是時遷,不第秀才是吳用,讓吳用去干時遷的工作,他能干得了嗎?
再者說,一個讀書人,應(yīng)該明白事理,怎么會去偷竊?偷竊以后又怎么去擺"讀書人的臭架子"?這是非常矛盾的寫法,但這么一寫,孔乙已就成了一個非常無恥的人,無怪乎受人嘲笑了。
而且,處于窮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好不容易找到"替人抄書"的工作,不但不好好珍惜,還把筆墨紙硯都偷走了,這是正常人的行為嗎?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jié)論:作者的目的就是想批判"迂腐的讀書人",卻苦于找不到有力的論據(jù),只好給他安個"偷竊"的罪名,一切就順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