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的文章可謂并不陌生,小學、中學、大學的語文教材里都有涉及他的部分作品。事情很奇怪,大學畢業(yè)之后,我們似乎就很少閱讀先生的作品。究其原因,可能是學生時代總覺得先生的作品過于晦澀難懂,需要閱讀百遍,才能其義自見。在生活快節(jié)奏的今天,確實有點格格不入。不要說看先生的作品,能看看雜志讀讀報已經是很不錯的了。大部分人還是喜歡做低頭族,看不入流的碎片化的低幼作品,看不需要動腦思考的影視作品。上到耄耋老人,下到懵懂稚子,一部手機就是一個世界,可以閱讀,可以娛樂,可以購物,可以社交……手機既然功能這么強大,那么誰還愿意看先生這些高深莫測的作品。
重新拾起先生的作品,源于我想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在簡書里給朋友們分享高質量的作品(上午,我在簡書里看到某友友的作品,《不好的作品就是在謀財害命》,我很認同。讀者閱讀了你劣質的作品,就是在浪費時間,浪費別人的時間不就是在謀財害命么)。要寫好一篇文章,就需要有大量的文學閱讀和豐富的人生閱歷。閱讀余秋雨的《中國文脈》,我知道了寫好散文就要向司馬遷學習,《史記》是中國最好的散文集。余先生毫不掩飾的說,司馬遷才是他真正的啟蒙老師。雖然很多人不能理解,但是你只要讀了余先生的作品,你會發(fā)現(xiàn)余先生的作品處處有史記的味道;閱讀朱光潛的《談文學》,我知道了好的作者都是從模仿開始,要想寫出好的作品,首先要反復閱讀100篇名人名著,仔細品讀,認真玩味。就像詩歌,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閱讀劉彥和的《文心雕龍》,我知道了寫好一篇文章需要“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思想要充實而言辭要有文采,感情真誠而文辭巧妙精美,這些就是寫作的基本法則。
第三季度,我給自己定了一個小目標,首先閱讀完魯迅的《朝花夕拾》大約50篇;其次閱讀完沈從文的《湘行散記》大約20篇;最后閱讀完冰心的《繁星·春水》,全部加起來100篇應該有了。行有余力,則以閱讀《史記》。

下半年,我閱讀的第一本書是《朝花夕拾》,第一遍閱讀今天可以完成,計劃閱讀三遍,讀出百態(tài),品出百味。今天讀先生的作品和學生時代的閱讀感受完全不一樣,以前是被動的學習,被動的背誦,被動的積累,一切都是為了應付考試,心理有很大的抵觸情緒。今天閱讀先生的作品,沒有任何包袱,完全是信馬由韁,很是享受,很是痛快,猶如激烈運動之后的酣暢淋漓,猶如三杯下肚之后的愜意舒坦。先生直抒胸臆,該愛的時候不惜筆墨,該罵的時候毫不留情;先生身犯險境,泰山壓頂毫不畏懼,面對社會陋習大聲吶喊。先生一支筆,勝抵十萬軍。痛快,真是痛快。
首輪閱讀《朝花夕拾》,我唯獨喜歡《風箏》這一篇,不是說這篇寫得多么高明,而是這篇文中的細微之中獨顯先生的兄弟情深。雖然很多年過去了,先生依然記得小時候,扯壞弟弟的風箏一事。時隔多年,當先生知道“游戲是兒童最正當?shù)男袨?,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這個道理之后。先生覺得自己虐殺了弟弟的幼小精神,每每想起,都不能原諒自己的過錯。往事不堪回首,雖然弟弟已經完全忘卻了這件事,但是先生的心依然沉重著,不能忘懷。

好的作品,優(yōu)美的辭藻固然重要,但是真情實意,我覺得更能讓閱讀者產生共鳴。六月份閱讀了《傾聽孩子善良的聲音》一書,敘述故事的孩子們雖然沒有高超的演講技巧,但是每一個善良的故事,都能打動每一個人,直擊心靈。例如有個叫瓦特的孩子講到:我經常跟湯姆打架,他老是跟我搶東西,還帶有侮辱性的叫我“Boy(黑鬼)”,我恨不得敲掉他的鼻子。但是有一天,湯姆因考試過于緊張,在校門口癲癇復發(fā)。我嚇壞了,一邊語無倫次叫著湯姆,嘿兄弟、嘿小子、嘿好漢…看著我,跟我學,深呼吸,慢吐氣,跟我這樣“噓”。我還幫他撫摸后背。湯姆慢慢的變得正常了,我很開心救了湯姆。
好的文學作品,一定是源于生活,同時又高于生活,絕對不能脫離生活;好的文學作品,一定有好的故事,同時是真實的好故事,只有真實的好故事,才能讓讀者有情感上的共鳴。寫好文章,從寫真實的故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