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商家將消費者個人信息標簽化利大于弊
反方:商家將消費者個人信息標簽化弊大于利
正方:1.只要在法律規(guī)定之內(nèi),就是合法的
2.貼標簽?zāi)軌蚋脼橄M者提供個性化服務(wù),了解并記錄老顧客的口味偏好和個性需求,有助于向顧客提供更精細化和有針對性的服務(wù),同時也可以減少和顧客之間的溝通成本。
3.只要是有提前告知消費者,并且不含歧視含義,是合理的
4.比起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泄露隱私更多,海底撈只是記錄面貌而已。
5.海底撈并未向公眾透露顧客隱私,不構(gòu)成泄露個人隱私行為
6.任何一個銷售型企業(yè)都要給用戶打標簽。核心問題是使用數(shù)據(jù)的時候,消費者體驗怎么樣。日常下樓買早點,要是熟悉的客人多舀一勺湯,多加一個餛飩很正常;經(jīng)常在公司旁邊餐廳吃飯,老板知道客人不吃辣椒就少加一些也算是貼心。這種利用數(shù)據(jù)的模式從有生意開始。商人和老板們就一直在使用,很多消費者對這種因為熟悉所以才有個性化的模式也很認可。省去不少溝通成本。
7.貼標簽其實是科技進步帶來的便利
反方:
1.貼標簽其實是一種暗示心理表現(xiàn),給一個人“貼標簽”的結(jié)果,往往是使其向“標簽”所喻示的方向發(fā)展。如果我們老是對著學(xué)生吼著“笨蛋”、“豬頭”、“怎么這么笨?”、“連這么簡單的題目都不會做!”等時間長了,這位學(xué)生就真的成了你所說的“笨蛋”了,“貼標簽效應(yīng)”也因此發(fā)揮出了它的負向功能的作用。
2.貼標簽侵犯了消費者個人隱私
3.貼標簽違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quán)。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quán)。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4.貼標簽容易陷入信息繭房
5.不合理,違背道德,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