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式感,讓一件事情顯得更正式,表達自己對這件事的端正態(tài)度,儀式感也會讓自己覺得這件事更加可信和確定。
我在想,設計感是不是也有類似的功能?
一個產品經過設計,讓人察覺到他是設計過的。就像對齊和簡化,因為一般自然的形態(tài)東西都是豐富的,復雜的,有機形態(tài)的,不是被規(guī)整好的,假如它變簡潔了,被規(guī)劃分類了,我們就能察覺到這是被人思考過的成果,那么我們似乎就會對這個結果產生了一定的信任感,如果它能做到細節(jié)的地方都處理地很好,讓人感覺到精心設計過的,那么,信任感就會更強。

反而,沒有被設計或設計感弱的產品,會讓人有未完成感和不信任感。
所以我們總是說設計感設計感,為的就是讓用戶感在視覺上顯然看到我們的態(tài)度?表達了我們對這個產品的看法?
但是,設計是用于解決問題?
設計感應該是結果。
可如今,許多產品都開始追求的表面的設計感,設計師為了讓用戶看出來這是我精心設計過的,無所不用其極,不斷創(chuàng)新,耍個性,或者緊跟潮流風格。
但是,我認為,創(chuàng)新,應該是為了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個性,也是為了嘗試更多的可能性,不管什么目的,但都不應該是為了設計感而去做。
所以,為什么說產品要有設計感呢?
產品是不需要刻意去增強設計感,所有設計感應該都是解決問題的時候產生的,例如對齊和簡化,為了讓用戶清晰內容、高效完成任務,不管是產品身上的任何東西,應該都是有用的,就連顏色也一樣,也是為了解決產品的問題,至于設計感,就是附贈的,最終也讓用戶形成,設計感強的東西有更好信任感,但我們不能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