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在年輕的時候,難免會常常犯錯。張愛玲還說過,人生的有些彎路,我們非走不可。
很多錯誤,犯了也就犯了,大不小吃點虧、賠點錢,后悔懊惱一下,也便過去了。但人生總有一些錯誤,明明知道犯了不好,依舊有大把的人為了追求內(nèi)心的極致感受,逞一時之快,越過雷池。
那就是出軌。
社會對于出軌這件事的論斷,是男女有別的。比如,大家會說,男性出軌是因為身體所需,饑渴了、受誘惑了,干一炮就完事;而女性的出軌卻是萬萬不該,仿佛是罪該萬死,哪怕現(xiàn)代社會早已經(jīng)沒有浸豬籠這一做法了,但是社會對于女性出軌的輿論壓力遠遠高過于此。
02
前幾天,姚笛發(fā)了一條微博。微博中,姚笛穿著家居服,自稱賢淑在家中煮湯。不幸的是,微博一發(fā),立馬引來網(wǎng)友的一片罵聲。
其中有一個網(wǎng)友評論說:“小三做的湯有毒,喝了會出軌出到停不下來。”這條評論還有將近5000的點贊量。
不知道姚笛是否會去看評論,看到之后是皺著眉,還是無奈的“呵呵”,亦或是干脆已經(jīng)無所謂。
四個小時后,馬伊琍發(fā)了一條微博“睡前看到這句話:每一件有皺紋的衣服,都會讓你妥帖地放下心來!多年來我始終熱愛有褶皺的破破衣服不愿它被高溫燙得平整劃一,不就是因為這份隨心、隨意嘛!”
敏感的網(wǎng)友認為,這是馬伊琍針對姚笛的微博而發(fā)的,似乎在諷刺姚笛。馬伊琍到底是真的針對姚笛說的話,還是偶然間的心情隨想,也無人知曉。
只是覺得,距離姚笛和文章的出軌事件過去整整兩年半了,那么多的網(wǎng)友仍然停留在兩年半前那種對姚笛的憎恨和辱罵。
姚笛在出軌時、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和歡愉時,一定隱約地擔心過被人爆料的后果,但她恐怕沒有想到,這一件事會發(fā)生這么大的影響,不僅頃刻間將她的清純形象全毀,更是在之后的幾年乃至幾十年,都將一直背著“小三”的罵名,活在隨時被人指指點點的生活當中。
不管姚笛有多么豁達,她不過是一個女子。她哪有那么多的氣量去忍受所有的詆毀。可眼下看來,她不得不忍受著,她無從發(fā)泄,甚至還要努力去討好這些辱罵她的人。畢竟,她生在演藝圈,名聲直接關(guān)乎她的演繹生涯。
有人說,這是罪有應(yīng)得,并不覺得她值得同情,只愿她這一輩子都不要幸福才好。吃瓜群眾的情緒總是這么強烈,在生活中所遭受的痛苦,要通過這種詛咒別人的方式去得到釋放,想想也是挺可悲的一件事。
03
有人說,姚笛出軌的代價太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是一個公眾人物,她的一舉一動在全國網(wǎng)民的眼睛底下。普通女人出軌,就不會這么慘。
但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即使是一個普通女人出了軌,對她的生活而言,也將是一種巨大的打擊。因為我們目前的環(huán)境,對女性出軌事件不具有絲毫的包容性,除了譴責、還是譴責。
所有認識的不認識的人,都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痛罵出軌者。
當然,言論自由是網(wǎng)民的選擇,網(wǎng)民怎么罵是網(wǎng)民自己的事,只要不觸犯了法律就可以。
但要是按照這個道理的話,出軌也是一個人的選擇,畢竟法律上并沒有對出軌定性,只是在道德上,社會有一種約定俗成,出軌是不可以的、不合適的、不被允許的。
04
我并非為姚笛抱不平,只是覺得她既是一個傷害他人家庭的第三者,也是一個被社會輿論所重傷的可憐者。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她可能不會這么選擇。也許她真的愛過文章,文章也曾真的愛過姚笛,但真愛面前,更該克制。
更多時候的出軌,并非必須要出軌,只是那一刻抱有僥幸的心理,只是在某一個時刻,理智被感性所控制。人都有欲望,當追求快樂的欲望大過堅守婚姻的理智時,便會被人推倒或推倒別人。
推倒只是在那一刻,但爬起來所需要的時間,太久太久。
人并非不能追求婚姻之外的真愛,只是,你若決定違背道德,那么也應(yīng)該做好接受譴責的準備。
你若害怕承受巨大的壓力,那么先管住自己的身體再說。畢竟,有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喜歡或者愛上了一個人,不過是因為一時的荷爾蒙反應(yīng)。而真正的愛,是在雙方的磨合中感到很累,亦或是被婚姻的瑣碎折磨著,但依然覺得這也是一種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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