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近日,武昌火車站附近一家面館,發(fā)生一起砍頭血案。據(jù)警方披露及媒體爆料,事情大致如下:面館老板,42歲的男子姚某,因一元面價問題,與22歲的四川男子胡某發(fā)生口角糾紛,及至肢體沖突。姚某兩次掐住男子胡某的脖子,把他抵在了墻上,并痛加斥責。此后,胡某沖向面店案板,抓起菜刀,血光迸現(xiàn)的幾分鐘內(nèi),在大眾廣庭之下,姚某身中多刀,最后被胡某砍頭斷臂,扔進垃圾桶。
? ?血案甫發(fā),民眾心驚,社會側(cè)目,輿論嘩然。這一元錢引發(fā)的血案,背后到底是個什么“鬼”?其發(fā)生的邏輯和力量來自何處?如何應付生活中隨處可能出現(xiàn)的那面值“一塊錢”的小事?
(02)
殺呢?還是不殺呢?這對胡某而言根本不是一個問題。他從拿刀到完成割頭,整個過程時間短,動作快,意志堅,一氣呵成無停頓,根本沒有思考的時間?;蛘哒f,其心中的“惡鬼”有如殺人機器,一旦發(fā)動就停不下來。
從行為上看,胡某的這種情況屬于典型的激情殺人?!凹で闅⑷恕笔切谭ɡ碚撋霞で榉缸锏囊环N,但它僅是作為刑事偵查術(shù)語,來描述犯罪過程。我國刑法中沒有對該詞定義,只是從法理角度用來分析殺人者的主觀動機和主觀惡性。
具體而言,激情殺人是行為人由于被害人的嚴重過錯而受到了強烈精神刺激,激情之下當場殺死被害人。激情殺人從心里產(chǎn)生犯罪意圖到行為實施完成,有兩種情況:
一是當時立即產(chǎn)生犯罪沖動引起的犯罪行為,在刺激與行為之間缺乏冷靜時間;
二是不良情緒長期郁積,在適當?shù)木€索引發(fā)下,將長期積累的情緒在瞬間爆發(fā)性的發(fā)泄出來,此種情況下,行為人在不良情緒郁積時并不一定明確知道,可當這種情緒積累超出了行為人的耐受力時,就會在偶然事件的促使下,以激情殺人的行為爆發(fā)出來。
從現(xiàn)場目擊者的證言來看,姚某說出“吃不起別吃”等辱罵語言,以及對胡某的拳腳相加,其言行已經(jīng)使胡某不僅在精神上受到刺激,而且人身受到攻擊、人格遭到侮辱。這對于在外打工,長期身處底層,不時郁積負面情緒的胡某而言,這種惡行不諦于一點就著的導火索。
從行為學來分析,任何人在身心被攻擊的這種狀態(tài)下,身心所起的應激反應會使正常理智被削弱或喪失,迅速轉(zhuǎn)為一種難以抑制的興奮沖動狀態(tài)。實際運行時則表現(xiàn)為認識范圍變窄,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不能正確評價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后果,至此,使人的意識恢復到原始狀態(tài),將沖動的情緒直接反射為行為,在強烈而短暫的激情推動下實施一種爆發(fā)性、沖動性的反擊行為。這么說,此時,任何一個有此遭遇的人都有可能成為殺人者胡某……
(03)
那么,問題來了,胡某同行者兩人,同樣受到加收一元面錢的待遇,為何“惡魔”只選擇了他呢?答案決不僅僅在于胡某患過間歇性精神病。
從胡某手起刀落間,我們都能真切感受到他無可抑制的憤怒,那么,結(jié)局就是他對憤怒的耐受度不夠所得的必然結(jié)局么?
從心理學上來說,憤怒是一種原始的情緒,是人類這種生物在千萬年以來與大自然,與外界,與自身不斷斗爭的過程中,進化到基因里的一種存在。從生物學中我們可以看到,生物只在三種情況下產(chǎn)生憤怒。一是面臨生命威脅,比如河豚遇到危險時膨脹身體,豪豬遇到捕食者時豎起尖刺。二是爭奪生存資源時,比如食肉動物為了領(lǐng)地以命相搏,鬣狗和獅子為了食物而爭斗。三是爭奪配偶時,很多動物都會通過決斗的方式?jīng)Q定配偶歸屬。憤怒的情緒會通過激素調(diào)節(jié)等方式影響生理,使生物個體爆發(fā)高于常態(tài)的力量,從而增加生存、進食、繁殖等生活行為的機會。換言之,只要受到了生存、進食、繁殖等方面的威脅,生物就會產(chǎn)生無法克制的憤怒,這就是憤怒的本質(zhì)。
而人類的情緒雖然復雜,但本質(zhì)卻與其它生物無異。比如,在公共場合吐痰的行為會引起人們的憤怒。為什么呢?社會層面的解釋是:吐痰者污染了公共環(huán)境,違背了人類公德。這種解釋高雅、文明,但并非憤怒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吐痰者將帶有病菌的排泄物排入了他人領(lǐng)地——所謂公共場合,對他人的健康構(gòu)成了危害,他人在潛意識中感受到了生命威脅,因而產(chǎn)生憤怒。再比如,你丟了一件東西,明明是自己弄丟的,卻會沒有來由地產(chǎn)生憤怒——這種通常會被解釋成自責、郁悶等等。其實質(zhì),財物的丟失,相當于生存資源遭到掠奪,憤怒正是由此而來。這些憤怒都被人社會性的偽裝遠離了其本質(zhì)。
如果說,社會是人類本性的集體偽裝,為了維護社會的正常運行,人類大部分的行為在法律與倫理的規(guī)范下還顯得溫情脈脈。而胡某在特定的時空環(huán)境下所遭受到的一切,則是撕開了溫情的面莎,顯露出人類本性血淋淋的惡的一面。
落實到胡某的憤怒上,原因無非有四。一是言語上受到侮辱,二是身體上感受到威脅,三是人格上遭到蔑視,四是尊嚴上遭到剝奪。這些歸結(jié)到本質(zhì)上,即生存遭到威脅。這種威脅帶來的恐懼導致攻擊行為的發(fā)生。
而威脅在多大的程度上才會導致攻擊呢?這不僅和當事人卷入事情的深淺有關(guān),而且和當事人的耐受度有關(guān)。比如,我們經(jīng)常對發(fā)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情持一種觀點,真正發(fā)生在自己身上時,卻會持完全相反的觀點。正所謂你卷入事情的深淺度決定你道學先生的真假度。再比如,有人對50攝氏度的水溫表示受不了,而有的人則對70攝氏度的水溫無視。
那么,何時,何處,才是那個引爆身邊人憤怒及至殺戮的臨界點呢?無數(shù)事實表明,這完全因人,因時,因事而異。所以,一切因你而起的紛爭中,為避免出現(xiàn)你所不希望的后果,你所能做的,除了友善和尊重,還能有什么?
(04)
此案一出,輿情紛紛,各種遠離“垃圾人”的言論,各類“辦間歇性精神病病歷”的段子,層出不窮,其間折射出的某些觀念與偏見,值得我們深思。
何為“垃圾人”?我們是否對自己潛意識確立的標準之外的人都會有某種偏見?是否都會對自己看不上的人稱為“垃圾人”?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是否又是別人眼中的“垃圾人”呢?如何應付身邊你所不能遠離的“垃圾人”呢?
戰(zhàn)國時,韓國滅亡后,世襲貴族韓信淪落街頭,過著食不裹腹、斯文掃地的生活。此時身處底層、茍延殘喘的韓信,是否是現(xiàn)在我們某些人臆想中的“垃圾人”?
某日,韓信路遇幾個流氓惡霸,幾度受辱,幾欲脫身而不得,怒起,幾近拔劍殺之,終忍,當著許多圍觀者的面,從惡霸褲襠下鉆過,史稱韓信“胯下之辱”。
此間,殺呢?不殺呢?在韓信這里卻成了一個問題!最終,韓信選擇了不殺。
為什么韓信沒有怒從心間起,惡向膽邊生,對侮辱與傷害自己的人一擊殺之?
只因韓信有偉大的抱負,有強烈的使命感,對自己有期許,有希望,他不愿意把自己交待給自己所渺視的“垃圾人”。
所以,歷史最終證明,在遠大理想的指引下,殺還是不殺,最終也不成其為韓信的一個問題,他最終因忍小辱而成大業(yè)。
或許你會說,我們都是隨時可能遇上各類小人、各種小事的普通人,既沒有任何遠大抱負,又沒有任何出格的想法,更沒有傷害他人的意愿,只想在太陽底下安靜平和地生活,可是遇上事了怎么辦?怎么辦?這確實是個問題!
而我要說,殺還是不殺,這確實不是個問題。答案顯而易見,即使從最樸素的殺人償命道理來講,我們也要在潛意識中強化不能殺人的底限。
那就這樣忍了?我這么有血性的人就這么忍了?研究表明,人形成的否定情緒和情感往往只是短暫的,痛苦一陣以后,強烈的體驗就會隨著刺激的消失而消失。事實上,你需要忍的往往只是短短的一段時間,往往只是往后都不記得的那點小事,往往只是那不影響你生命質(zhì)量的那“一塊錢”!
你要記住,普通如你我,生命中能遇到多大的事呢?再大的事又能大過自己的寶貴生命么?遇到瘋狗咬你一口,你也要去反咬它一口么?
(05)
那么,究竟要怎么辦呢?
對此,偉大的王陽明先生有答案。在一篇《答友人·丙戌》的文章中,陽明先生淋漓盡致地發(fā)揮道:面對外來評價,尤其是毀謗侮辱時,非但不要動怒心,而且還要把它當成是磨煉強大內(nèi)心的機遇。平時感覺不會被毀譽所動的人,在此時能不為所動,那才是真本領(lǐng)。即使現(xiàn)在要動心,也要強烈控制自己的情緒。只要在情緒最激烈時控制住,一切都好說。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定力,那后果就難以想像。
事實上,對于很多人而言,外在的評價,外面的毀謗就是他的主人,主人要他笑,他就笑,要他怒,他就怒。不經(jīng)意間,就成為一個被外物所控制的木偶。
對此,王陽明先生開出了藥方:我們雖然無法控制外來的毀謗進攻,但我們可以在無聲無息中消滅它。這個方法就是注重自身修養(yǎng),克制自己(也即控制自己的情緒,降低情緒波動的干擾,保持情緒穩(wěn)定)。
在我看來,也就是要克已復禮,而,不動心。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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