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偶然發(fā)現(xiàn),前男友不在我的好友列表里了。說實話,我覺得我輕松了。
用“前男友”這個詞,感覺怪怪的。
和他在一起的那天,我發(fā)了一條朋友圈。和他分手的那天,我也發(fā)了一條朋友圈。有朋友說,這么快。
其實我也在想,好快,半個月而已。
一開始以為,只要合適,在一起就可以了。接觸了才明白,沒有喜歡到一定程度,再怎么合適也是白費。因為不喜歡,所以不會因為他做了什么事而發(fā)自內心的感動。因為不喜歡,所以看不慣他的所作所為。因為不喜歡,所以不愿意為他付出或者改變什么。如果單純的只想這些方面,我覺得自己挺不實在的。
原本以為,只是磨合不夠。后來,就因為一件事,我判了他死刑。不了解,太輕率,觸到了底線,就再也不想理他了。
走在路上的時候就想,之前有人問我,“愛你的和你愛的,你選哪個”,當時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愛我的。現(xiàn)在想想,如果只有這兩種情況,那還不如誰都不要,孤獨終老。愛我的人給我的愛,不一定就是我想要的,甚至這種單方面的愛可能會造成一種負擔。我愛的人不需要我的愛,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我也不想讓我的感情成為別人的負擔。
合適不等于愛情,更不等于在一起。
一段毫不介意的回憶,就讓它隨著時間消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