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以優(yōu)異成績通過禮部和制科考試,但畢竟是個剛考上公務(wù)員的小伙子,步入仕途也要一步步從零開始走。仁宗嘉佑六年(1061年),朝廷的正式任命下來,授軾為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有權(quán)簽署公文,大理評事是虛銜,實職就是鳳翔府判官,相當(dāng)于今天的鳳翔市辦公廳主任。北宋時期各省長官實行考核機制,一般都任期三年,市場輪調(diào),蘇軾在鳳翔也是干了三年,這期間我講2個故事和2個他認(rèn)識的人。
蘇軾剛到鳳翔任職,正好趕上陜西省大旱,眼看莊家顆粒無收,百姓心急如焚,蘇軾就想各種辦法怎么解決這個難題。最后,他想到一定的上天因為什么原因發(fā)怒降罪于此地,故不給降雨,他于是用他那雄辯的文才寫了一篇“祈雨狀”,可謂是說的有理、有利且有節(jié),沒想到,真求來了雨,連下三天。這場及時雨人民大眾心情是無比激動的,但見那:
“官吏相與慶于庭,商賈相與歌于市,農(nóng)夫相與忭于野,憂者以喜,病者以愈……”
蘇軾更開心,想想自己剛工作,就為老百姓做了一件功事,還是值得紀(jì)念的,于是他把后花園的亭子改名為“喜雨亭”,寫了一篇《喜雨亭記》,刻在了亭子上。這篇文章現(xiàn)在已經(jīng)作為學(xué)生語文教材常用的古文之一了,文筆簡練,以求雨開始,最后卻由人上升到自然,很能代表蘇軾樂觀豁達與民同樂的精神。
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為襦;使天而雨玉,饑者不得以為粟。一雨三日,伊誰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歸之天子。天子曰不然,歸之造物。造物不自以為功,歸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br>

另外一個故事是講蘇軾與他上司。蘇軾到鳳翔后,鳳翔市長也換了新的,就是陳希亮,陳市長這個人剛正不阿,嚴(yán)厲刻板,不茍言笑,長得是面黑體壯,像冰一樣,讓屬下們都望而生畏。而蘇軾本身就是樂觀直性子的人,對任何事情都充滿熱情,像火一樣,我們就來看看這對“冰與火之歌”有哪些故事。
第一,蘇軾當(dāng)年考制科的時候,科目屬于“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賢良方正是說他這文章寫的好,品格很端正,能言極諫意思是說他善于寫策論文章,敢于向皇帝提意見,這就是個科目名字。蘇軾制科第一,當(dāng)然很出名,他同事就有很多就已經(jīng)是他的粉絲了。所有有人就尊稱他為蘇賢良,一見面,蘇賢良好,其實這也沒什么,一個稱呼而已,但有一天讓陳市長聽見了,說你多大個人你就賢良了,我這還沒弄上一陳賢良你就蘇賢良了,把稱他蘇賢良那位拖出去,打屁股,這讓年輕氣盛的蘇軾非常尷尬;
第二,北宋有一個規(guī)定,每年七月十五日這一天叫做中元節(jié),官府按照慣例市長、副市長、其他的一些官員,到了這一天大家來一個聚餐會,同事們談?wù)勅松?,談?wù)劺硐?,放松一下。蘇軾心里正不爽的呢,于是賭氣,就不去。好嘛,又被市長發(fā)現(xiàn),你不來我就罰你的款,直接罰了蘇軾整整八斤銅。(北宋的時候,一千文銅錢合五斤,八斤銅,算盤一打,一千六百文銅錢。)
第三,蘇軾作為辦公廳秘書,平時主要的工作就是要寫一些公文,然后給到市長審閱。這公文蘇軾肯定很擅長寫,但他每次把這個公文寫上去交給陳市長的時候,這位陳市長拿著這個公文,上面改一下,底下改一下,左邊改一下,右邊改一下,總得改你個七八不離,然后才定稿。這蘇軾就覺得納了悶,我的文章皇上都說好,當(dāng)今文壇大腕歐陽修都說好,你個五品的知府,又不是什么大文人,在我的文章上改來改去,這不是倚老賣老嗎,心里頭就更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