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字記錄人間百態(tài)。
——彭齋
【一】
這日是3月6日,驚蟄剛過,萬物復蘇。
往年同期,春暖花開,草長鶯飛。
今年這天氣,處處透著股古怪。
先是莫名下了場冰雹,又連著一夜狂風,繼而晴空萬里。
人們都以為,次日必定晴朗。
晨起推窗,只見白茫茫大地。
小城居民欣喜若狂,紛紛出門。
剛至小廣場,遙遙瞧見地上躺著個人,不知生死。
有膽大者湊上前去,登時嚇得魂飛魄散。
死者被草席一裹,凍成夾心卷。
巡查營很快趕到,封鎖現(xiàn)場。
經(jīng)過現(xiàn)場摸排,迅速鎖定嫌疑人。
瞧見嫌疑人,眾人怒不可遏!
死者乃彪形大漢,眼前這瘸腿手抖的乞丐,如何能與之抗衡,并將其殺死?
一則傳言不脛而走。
有人說,其實兇手是當晚在酒吧鬧事的巡查營營長的兒子。
確有人證。
在酒吧眾人都瞧見死者同營長兒子有爭執(zhí),期間更是放出狠話,道絕不讓死者好過。
然后死者就沒見到第二天。
眾人紛紛抗議,要求嚴懲兇手。
此事影響頗深,鬧到督察局。
上頭很快派人調(diào)查。
這一查,竟還牽出一起陳年舊案。
正與那乞丐有關(guān)。
約摸十年前,乞丐還不是乞丐。
有看官估計要說,這不是廢話嘛?
非也。
需知生而為人,本無高低貴賤之分,職業(yè)更是經(jīng)年累月發(fā)展中,逐漸劃分出來。
乞丐還不是乞丐時,本是城中一酒樓老板,因為人和善客氣,店里吃食美味價格也還公道,生意紅紅火火。
這做生意嘛,要是做得好了,總不免引人嫉妒。
接二連三的麻煩,開始找上乞丐。
先是有人舉報他家茶點不干凈,吃了拉肚子。
接著總有群人成天霸占著位置,也不點菜,還不準其他客人進店。
……
初時老板還不明白,多來幾次,又得好心人提醒,總算知曉個中緣由。
竟是巡查營營長之子,眼紅他家生意,想取而代之。
老板自然不樂意。
禍根,也就那時埋下。
那天,老板外出采買,回城途中,偶遇山賊,趁亂中,他被人砍傷腿,推入山崖之中。
幸而老天保佑,老板竟沒死,被路過好心人救起,靜養(yǎng)數(shù)月,撿回條命,不過腿瘸了,手也不如從前利索。
好不容易回到家,家中產(chǎn)業(yè)早已易主,自家妻兒葬身火海。
這叫乞丐如何不恨!
【二】
督查局派來的都督并非本地人,自無所顧忌,隨即數(shù)案合并,將巡防營營長之子捉拿歸案。
誰知此人百般辯解,大呼冤枉!
說那晚他喝醉了,宿在別人家中。
當即傳人證。
證人見了都督渾身哆嗦,連連望向嫌疑人,說他說什么就是什么。
如此情形,證人說辭不足為信。
嫌疑人當即破口大罵,質(zhì)問證人:“你搞什么?老子昨天不是在你家睡你媳婦嗎!”
此言一出,眾人望向證人的眼神,多了幾分同情。
都督心有疑慮,偏偏此時出現(xiàn)新的線索。
案發(fā)地東南角,有人撿到一枚徽章,模樣極為考究,不少人都見過,是嫌疑人隨身之物。
東南角距離證人家中,不過兩條街。
證人急忙跪下,露出身上青紫痕跡:“都督明察!我不是故意作偽證!實在是如果不這么做,有人會殺我全家!”
誰會殺證人全家呢?
眾人將目光,投向暴跳如雷的嫌疑人。
人證物證俱在,嫌疑人又有殺人動機和時間,還安排人做假證,真相似乎水落石出。
全城歡呼,見證嫌疑人被當眾處死。
都督未去觀刑,即刻啟程,在城門口,遇見幾人。
此刻眾人都在小廣場看熱鬧,并無暴露風險。
只見恢復身份的酒樓老板、證人并都督面對而立,并未說什么,只略一點頭示意,彼此錯過。
【三】
等真正的督察趕到時,迎接他的只有嫌疑人的頭顱。
“何人竟敢冒充本官!”
眾人疑惑不解,怎么又來個都督?
原來都督來時,偶遇山洪阻路,幸得一好心人搭救,在其家中暫歇,又尋人修路,這才來晚了。
都督命人將假冒者畫像呈上,正是那好心人!
待要去尋老板和證人,早已不知所蹤。
當夜,都督在自己的行李箱中,發(fā)現(xiàn)一封公文。
上面將前因后果盡數(shù)道出,只需都督自行蓋章,即刻生效。
都督閱后,感慨萬千,遂用此卷宗結(jié)案。
百姓無人不感謝都督明察秋毫,除去一個為禍鄉(xiāng)里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