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聽“營養(yǎng)與食品安全”這一內(nèi)容時,有個專題講到了保健食品,不僅令我唏噓不已。
曾經(jīng)公公婆婆因為獨自生活,老人家在晚年的時候買了各種各樣的保健品,聽信了很多的推銷,婆婆最后因肝癌去世,我不能說她的肝癌就是吃保健品得上的,但是這種繼發(fā)性的肝損傷大夫說是和藥物有關的。
國家衛(wèi)健委對保健食品的定義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jié)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chǎn)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其中特別強調不得宣傳療效。

當年在婆婆去世后我們整理她的遺物的時候,家里儲存的大量保健品,其功效都是神乎其神,我想這也是讓老人們趨之若鶩的緣故吧。我記得有一次我在她家里碰見一個推銷員,她聲稱他們的產(chǎn)品可以降血糖,老人對她真的比對親生兒女還要親,可是我后來在網(wǎng)上查這個產(chǎn)品,在2008年的時候就已經(jīng)被衛(wèi)生部宣布為禁用品,因為里面含有西藥成分。斯人已逝,做兒女的只能反思曾經(jīng)對老人的不負責任,老人要錢就給,一味的認為只要他們高興就盡孝了,殊不知少了關注,他們整天不好好吃飯,把所有工資和我們給的錢都買了保健品,把保健品當作延年益壽的仙丹。如果我們理智負責一些,或許老人不會那么早的故去,徒留傷悲給孩子。
很慶幸在2016年的時候,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審核并公布對保健品的申請、注冊和審評管理辦法。這樣就可以對保健食品實施嚴格的監(jiān)管。記得前幾年,我爸每天早上6點多就出門,回來的時候會拿一些珠串,小梳子或者是試用裝的產(chǎn)品,問他是在哪里來的,他說是別人送的。我和弟弟分析后,覺得他就是去聽那些推銷課程,當我像偵探一樣去尋找他聽課的地方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那真的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且不讓我進,只能老人憑身份證進去。當時老爸已經(jīng)有點兒入了迷惑,我便讓叔叔和姑姑給他打電話勸解并說明厲害關系,最后我做了一個決定,就是讓媽媽收了他的工資卡,按月給他零花錢。從那以后他便不再去那些地方,其實老人有占便宜的心思,有害怕死亡的恐懼,當然也有不愿意給兒女找麻煩的愿望。作為子女,必須有責任去管理他們的生活,仔細觀察他們的動態(tài),不要害怕落下不孝的罪名而聽之任之。我們尊重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同時,適當干預也是應該的。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家庭和社會責任。普及宣傳科學的生活方式,讓老人安度晚年,提高生活品質,并且進行風險干預,是需要我們走心去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