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朝鮮古代的過繼(立嗣)有什么不同?【原創(chuàng)】

? 立嗣呢主要是由于已經(jīng)成婚的男子沒有親生兒子,或者是已經(jīng)成婚的男子過世了沒有留下后代,不得不從同姓血緣進親中過繼他人之子,稱之為嗣子。

? ? 嗣子從過繼后便于生身父母家脫離關(guān)系,與過繼父母一起生活,待他們老年后承擔(dān)贍養(yǎng)義務(wù)、喪葬之責(zé)和祭祀先祖的義務(wù)。

? ? 朝鮮的嗣子制度和中國古代有所不同,即嫡子為家族的合法繼承者,一旦家庭若無嫡子繼承家業(yè),則需要從同宗中選擇一位嫡子過繼成為嗣子,以繼承家業(yè)。庶子在朝鮮受到嚴重的限制,是不能繼承父親的家產(chǎn)的。

? ? 日本的過繼制度更是和漢民族不同,而且在漢民族看來也是無法接受的。在日本,一家庭過繼的時候可以選擇過繼親兄弟做自己的兒子;可以過繼孫子做自己的兒子;甚至,可以過繼自己的親叔叔做兒子!!

? 中國古代的嗣子,通常是按照血緣的親疏遠近從宗族中選擇的,但是,必須遵照昭穆的規(guī)范,簡單來說,就是必須從同輩的子侄中選擇嗣子。

? 在過繼的同時,也需要按照一定規(guī)范。如下:

中國古代立嗣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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