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筆之前,我仔細回憶了一下上次寫文是什么時候。
? ?一首歌的時間——槍花樂隊的《十一月的雪》——我終于想起來了,是去年我開始動筆寫《時光盜不走孤獨》的時候。
? ?拋開劇本寫作不談,在這中間有一年的空白時間。
? ?就像責編在簡介里說的,我愛閱讀卻讀書甚少,愛音樂卻五音不全,愛電影卻看片寥寥,愛旅行卻宅在家中,以及愛寫作卻不愿再動筆。
? ?我并非不愿,或是忘了如何去寫,而是在這條路上走了太多年,總免不了有些孤獨感。
? ?幸好,我有兩三知己,和一壺濁酒。
? ?

? ?我曾在半夜十二點打電話叫醒了一個朋友,讓他陪我去路邊燒烤攤喝酒。
? ?六月悶熱的夏季,他踩著一雙拖鞋,穿了一條大褲衩,晃晃悠悠的就來了。一見到我,他就開啟了把酒歡唱、笑傲江湖的架勢。
? ?他說,他終于等到我這個電話了。
? ?我問為什么。
? ?他回,他掐指一算,算到我會找他秉燭夜談。
? ?我笑著遞過一瓶酒給他,雖然沒有燭,但是有酒。
? ?當酒杯碰撞出清脆的聲音,當眼前的人在等著我開口傾訴時,我忽然發(fā)現,那些所有曾經在黑暗的夜里像洪水般席卷而來的孤獨感,竟有人可以化解;那些在唇齒間百轉千回之后說出來的話,雖如同白開水,但竟有人能懂。
那天晚上,我記得他喝醉時不小心碰倒摔碎的酒瓶子是我們喝完的第二瓶,記得天上稀稀拉拉的星星以及躲進黑云里只剩下一抹殘光的月亮,記得店老板那高亢的吆喝聲在遇到自己女兒時忽然變得溫柔。
? ?我也記得,我把所有的情緒,最終壓成了幾瓶啤酒下肚,對月高歌,甩盡浮生滄桑。
? ?2004年至2016年,十二年編輯工作、十二年作者生涯,再加上十二年嬉笑怒罵,足以釀成小半壺名為人生的酒。盡管這酒有些烈,有點濃,但它讓我有一飲而盡的酣暢痛快。
? ?這些話,是我另一個朋友曾對我說的。她曾是作者,但是現在已轉行。
? ?我與她第一次見面是由我們共同的一位朋友促成的。她一見到我就叫我莫墨老師,她說她除了是作者之外,還是我的讀者,一直有關注我寫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