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很愿意相信別人言論的人,即使聽起來很扯的觀點,我也先試著接受。
可是,看完書后,我有時也會質疑,即使我是行書項目的導師。
盡信書不如無書。橫看成嶺側成峰的道理大家都明白,即使作者眼睛比讀者大,也看不完整個世界。
說到底,書,終歸是作者的對這個世界的理解。
今天早上看到二期行書微信群里有議論今天的行書內容。
我寫此小文,一方面回應一下兩個觀點,另一方面也談談自己的拙見。
先重溫一下共同目標。
奧迪四步法總結自《關鍵對話》這本書,這是創(chuàng)建共同目標的四個步驟,其核心要義就是通過創(chuàng)建共同目標來解決分歧。創(chuàng)建共同目的最大價值在于破解人們的兩極思維——非黑即白。史蒂芬柯維還有一本書叫《第三選擇》,講的是也是這個意思。當我們陷入兩極思維時,容易偏激,增強敵對感。所以我們盡量破除這種慣性思維。
比如所有的辯論賽的辯題的設計,比如吵架的場景,比如我們早上群里的討論話題:“奧迪四步法到底適不適用于家庭中的溝通交流”
這些都容易讓人們陷入到兩極思維中去。要么你對,要么我對。
所以,弱化兩極思維,共同尋找第三種可能,是我個人發(fā)現(xiàn)的“共同目標”的最大價值。
接下來,回應一下群里的兩個同學的觀點:
觀點1:夫妻之間解決問題是依靠愛,不能靠講理,所以不能作為解決家庭問題的首要方法。
我同意。家庭與工作,若按感情與道理來區(qū)分,那么無疑家庭是講感情的地方,至少90%情況,是講感情的。我常常感嘆女人永遠是最佳辯手,至少我就從來沒有在講道理上贏過我老婆。所以,家庭溝通交流中,更在意感受,而不是理由。多說無益,不如直接吻過去。不過,另外的10%怎么辦?比如孩子要不要請家教?家里要不要貸款買房?老公應不應該跳槽?老婆今年要不要生小孩?這些事情,只靠“吻過去”或許不管用。家庭中的一些重大決定,無疑是需要理性的,這時奧迪四步法是可以派上用場的。
再想深一點。
這看上去是針對90%和10%的不同應對方式,其實也是策略和目的關系。愛既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也是家庭的成員間的共同目的。我們若在那10%的情況下尋找共同目的,最終一定會回到“愛”這個原點的。所以用愛解決問題還是用創(chuàng)建共同目標解決問題或許本身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共同體。
二期的朋友稍后會聽到我講的第二本關于溝通的書《非暴力溝通》(簡稱NVC),其中有一個觀點就是先說感受,再講道理,其內核與家庭生活中用愛解決問題更有效的觀點比較接近。很難說哪個方法更適合家庭,哪個更適合工作。
只要遇到問題時,不堅持二極思維,我覺得用表達愛還是用討論共同目標來解決問題都不再是問題。
觀點2:四個圈是術,術在道的層面起作用
我同意。創(chuàng)建共同目標是術,破除二極思維是法,接納自己和他人是道。我們用術不斷嘗試的過程中,若受挫了,失敗了,就可能明白法的價值,在法的層面遇到麻煩了,就向道的層面求解。正因為我們發(fā)現(xiàn)問題了,才會向更高境界去探求,越往上走,反倒越不在乎用什么具體方法了,高手皆可摘花飛葉傷人。所以,我感謝大家的質疑與討論,這會逼我們走向更高的層面去思考問題。
總結一下,以上兩個觀點我都同意,也給了我很好的啟發(fā),感謝反饋與討論。
最后,我想說,行書導師只是比各位先讀,先行的探路者,轉述看到的山與水,但他永遠無法保證那個不是海市蜃樓,要驗證真假對錯,走到那兒,自有分曉。
這就是一起行書的樂趣——用腳步驗證山水。
世上本沒有萬能藥,想的辦法多了,
也還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