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想法:擺脫喧囂的紅塵,不理人世的紛擾,揚帆遠航。尋一處荒蠻小島,享受碧海藍天?;虿遏~打獵,或拾荒采集,自耕自足,杳然一身。

我第一次被喚醒荒島情結就是閱讀了《魯賓孫漂流記》(也譯《魯濱遜漂流記》)之后。是被當時的老師作為課外讀物推薦的。當時正是十四五的年紀,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也有點小叛逆。讀到這本書時真的是如獲重寶,第一次覺得自己有了向往的生活方式。
《魯賓孫漂流記》的作者笛福被譽為英國小說之父。笛福(1660—1731)所生活的年代,是英國和歐洲社會劇烈變革的時代,也是大航海最鼎盛的時代。小說的主人公魯賓孫為英國約克一上流家庭幼子,不滿足家庭安排的安穩(wěn)生活,向往航海。不顧父母鄉(xiāng)親的勸阻,離家出走踏上航海冒險的路子。
小說的前部分也很精彩,在逃離父母的干擾后,魯賓孫賣過小商品,開過種植園,被賣作過努力,自己也販賣奴隸。只因內心的冒險欲望,再有一次出海時遇到風暴,船只觸礁只身一人流落荒島。通過從擱淺船上取得的工具和物資,憑自己的努力一點點的將荒島變成適于人居的獨立小王國。

有人說,這本書反應的是一種勇敢無畏、機警果斷、自立自救、堅韌不拔的屬于男子漢的陽 剛、冒險精神和頑強意志,這種意志,無論對任何一個民族和國家的男孩子來說,都是不可缺失的,尤其是處在多變的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fā)生,即使是“假設”的災難和艱險,也隨時都有可能顯靈。重要的是,當意外的事情來臨了,應該學會接受和面對,該像魯濱遜一樣,用一顆積極樂觀的心,去看待世界,去對世界和明天抱有美麗的渴望、期待與信念。
但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并非是這些所謂積極向上的精神,而是在那島上28年的孤單生活(雖然最后幾年有星期五)。原本一個普通的冒險流浪的故事,就是因為魯賓孫在島上28年的平淡又不平凡的生活,而成為幾百年世界上一位又一位不同讀者揮之不去的情結??傆心奈ψ屛覀內ハ胂竽菢拥纳?,逃開周圍熟悉的人群,撇下繁忙的工作,不去鉤心斗角,能和魯賓孫那樣生活,哪怕理智告訴我們不可能成為第二個魯賓孫,可就是向往,就是YY。
在社會生活中,特別是成年后的生活是喧囂而又殘酷的,因為人有永遠滿足不完的欲望,永遠有比不過的人??墒侨绻幱谝惶師o人荒島時,仿佛這些苦惱一下就能消失了,回歸到最原始的只為活著考慮,不用去和別人競爭攀比,每天完成點小目標獲得成就感,努力比自己昨天過得好點獲得滿足感。不像處于人群中,生也苦,死也苦。再看看魯賓孫從荒島一無所有開始,到從船上獲得糧食、工具、槍支、火藥。自己一點點的建設營地,獲得寵物,從打獵采集吃老本到開荒種植圈養(yǎng)牲口,一點點地開發(fā)建設小島,每完成一件事,讀者也和魯賓孫一起收獲了這種滿足感和幸福感。越是心苦的人,越是渴望這種可望不可得的生活。
中國傳社會講究安土重遷,父母在,不遠游。我們比西方文明背負著更沉重的社會和家庭壓力。現(xiàn)實中總得背負著越來越重的枷鎖緩步前行,偶爾在閑時在讀讀魯賓孫的故事也算是一種寄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