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我談過一個女朋友,分手原因是,我六點起床。我從未想過這件事會是矛盾爆發(fā)的原因。
當時她的原話是:你天天十點睡六點起,你看誰正常人起這么早,這樣誰能跟你?

說著她就掀開窗簾看對面,確實,一百多個窗戶只有十幾二十個亮燈。
那一刻我確實有點質疑我自己,我是不是太另類了,十點睡,六點起,不喝酒不社交。
所以我選擇妥協(xié),七點起床也行。但是后面依舊分手了,那一刻我明白,有些事其實并非妥協(xié)讓步能解決的。
最主要的是我也沒要求她跟我作息同步。人看待問題的角度是很難改變的,我想所謂的合適,其實也就是對待事物的看法上有一部分相同,又有一部分互補吧。
后來我又恢復到了十點睡,六點起,讀書、思考、寫作、創(chuàng)業(yè)、健身,做我自己認為對的事,我相信總有那個跟我互補的人會出現(xiàn)。
并且我也不認為,少部分人的選擇就是錯。流行的觀點不一定正確,流行感冒還流行呢。
馬克·吐溫曾經(jīng)說過一句尖銳言論:“每當你發(fā)現(xiàn)自己站在大多數(shù)人一邊時,就該停下來反思了?!?/p>
成為大多數(shù)人的一部分并不一定意味著在問題上站在正確的一邊。也許只是求而不得后的妥協(xi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