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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朋友是一個不可以喝酒的人,一杯啤酒下肚就立馬臉通紅。
喝酒容易臉紅的人是不可以喝酒的,通俗的來說,容易死的早。
而讓我覺得這個事情特別嚴重,讓我覺得很害怕的是當看到他聚會的照片的時候,他整個人紅成了“自成一場火災”的樣子,當時心里很害怕,如果這個樣子多喝幾次,后果我不敢想。
所以我問他“你覺得是討他們歡心重要,還是活著重要?”
他回答:“活著?!?/b>
是,活著比較重要,可是我們生活在了酒桌上你不喝酒就是不給面子的時代,總有因為應酬喝到苦水都吐出來的人,總有不喜歡喝酒卻喝的天昏地暗的人,難道除了喝酒我們就沒有別的方式來應酬嗎?這無疑是我們整個社會的風氣所需要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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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希望我身邊的人有一天因為應酬在酒桌上喝到一塌糊涂,我不希望我身邊的人因為不得已喝酒去喝酒然后早早的喝垮了自己的身體。
我們都知道喝酒有害身體,在酒桌上為何不少一點勸酒,愉快的聊聊天,談談生意,愿意喝酒的喝個小酒,不可以喝酒的就已別的飲品代替,彼此都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