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高中生,我的高中坐落于長沙最繁華的區(qū)域之一——南門口。
這里有黃興步行街,往旁邊一走就是國金中心、杜甫江閣、賀龍體育館等等。
日常生活學習在這樣一個地方,我發(fā)現(xiàn)了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我稱其為“汽車小于行人小于電動車”——這是一條神奇的食物鏈。

每天早中晚上下學,我都要經(jīng)過一個T字路口。這個不大的路口卻在高峰期擠滿了行人、車輛和電動車。
然而就是在這種擁堵的路段,就偏偏還是有人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或許這也是交通擁擠的原因之一。
譬如車行道是綠燈,而人行道是紅燈,常常會來幾個路人直接闖過去。有的安全意識還“強”一點,會看一看車輛;有的大爺大媽(無針對意味,事實如此)好像這就是自家院子,提著買來的蘿卜白菜看都不看就橫過去;還有的,也是我所最反感的一類,拉著還只有幾歲的孩子甚至是抱著嬰兒闖紅燈,危險不說還給孩子錯誤的價值引導。
這些無頭蒼蠅一樣橫沖直撞的人群,常常把本正常行駛的車輛逼停。有的時候原本可以過七八輛車,卻硬生生被卡走了一半的時間。
不妨提一嘴,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往往不是一些大人,而是我們學校的高中生。常常是一群人團結一致淌過了馬路,剩下我和幾個校友面面相覷。我疑惑地看了看交通指示燈,確實是紅燈啊!怎么都過去了呢?

不過自然總是以各種方式來達到一種平衡。所謂“一物降一物”,囂張的人群也有他們的天敵——電動車。
同樣,在人行道亮綠燈的時候,也并非沒有阻礙。雖然汽車礙于扣分罰款的危險,很少有闖紅燈現(xiàn)象,但電動車卻絲毫沒有這種顧慮。他們沒有駕駛證,機動車的規(guī)定管不到他們——雖然他們在機動車道行駛。
每當行人準備過紅綠燈,總有幾輛小電瓶橫沖過來。有時候差點撞到行人,他們還要鳴笛,甚至是罵上兩句來示威,譴責這些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行人。不遮掩地說,我有好幾次想把從我前面飛過去的電瓶車踹倒。
于是在這種情況下,可憐的汽車司機,這些通常被我們認為是“強者”的人群,卻成為了馬路上的食物鏈底端生物。而小電瓶、行人這些“弱勢群體”,卻翻身當主人,趾高氣揚地橫在馬路上。
這種看上去奇怪的現(xiàn)象,背后有其深層次的原因:無論是行人還是電動車,在闖紅燈的時候,心中都有一種“弱者思想”。他們認為自己是“弱勢”的一方,因此“強勢”一方理應讓著他們。一個簡單的事實是:闖紅燈的絕大部分個體,心中都抱有“你不敢傷害我”的觀點。
令人深思的是,他們這樣的心理是有法律法規(guī)支撐的。我們都知道,無論是行人還是電動車,即使在闖紅燈的情況下被傷害,也總是會讓汽車車主等“施害方”付出較多的責任。因為行人、電動車總是被視作“弱勢群體”而給予特殊保障。
換句話說,社會保護弱勢群體,即使他們是錯誤的一方。
就我個人目前的學識,還很難對此做出一個深層次的評價。但是其體現(xiàn)出來的“弱者思想”,折射出一種自卑的社會思想。
我們當然應該保護弱者,但絕不應該習慣于成為弱者,更不應該樂于成為被保護的弱者。這種根深蒂固的自卑觀點什么時候能被社會所剔除,我們的民族才什么時候有機會真正在精神上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