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和朋友聊小說里的愛情。
我說我好像對在愛情里要生要死的角色一向不感冒。還是比較喜歡像《傲慢與偏見》這種女主驕傲,不卑不亢的態(tài)度。
想起來,哪怕瓊瑤的小說,我欣賞的也是這類,印象中我最喜歡的是《船》,女主的角色大概就是這種:有自我,拎得清,有自己對愛的主見的。
其他的角色也實在不好舉例了,因為我太久沒有看小說,有些角色已經(jīng)藏起來了。
不過我最近重讀亦舒,可以確切來說,我對亦舒的女性角色是一直不感冒的。我能理解創(chuàng)作者試圖對角色的定義,也很欣賞她書中角色的行事風格,但整體可能太簡潔的原因,留白太多,所以角色偏冷,不夠溫亮。
我本身是一個很向往溫亮的人,就是喜歡熱情而歡快的人,不是那種大喇叭式的熱情,是一種對生命本能熱愛的熱情。印象中,金庸的程靈素算一個。
但是亦舒的小說有個特別的亮點:都市生活的描寫永不過時。她筆下的職員,家庭,工作,城市快節(jié)奏之間的四角關系,可以說至今可以套模式去找到共鳴。
好奇怪,好像越讀書,發(fā)現(xiàn)自己讀的書越少。就這點文字,我發(fā)覺好像自己對自己提到的作者的作品,似乎都存在印象中。確實很久不讀小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