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又在構(gòu)思一篇“大作”,如果你說我夸大了,我一點也不會覺得詫異,我所謂的“大作”,無非是我又在構(gòu)思一個故事了。
我不擅寫故事,甚至累計寫故事沒超過5篇,我特喜隨筆,我覺得隨筆很輕便,想到哪里寫哪里,我更沒有那樣天馬行空的腦洞,但我又想證明我能寫,對,我應(yīng)該能寫的。
或許我還是比較喜歡游離于生活之上的虛談,但天天碎碎念難免有些小心思,盡顯男兒小氣。
我后知后覺,我才知道寫一個故事要給故事里的每個人起名,要構(gòu)想他們的性情、相貌,甚至是一個吃飯的姿勢,如果輕易的代過會盡顯粗糙,恰恰細(xì)節(jié)之處更容易襯托,就像路遙在寫《平凡的世界》第一章便是孫少平拿著飯碗,在雨后出沒在諾大的操場,他左顧右看生怕被人看到,去打那僅剩的一份丙菜,當(dāng)拿起最差的丁饃的時候,屋檐上的一滴水濺到他碗里,濺的他一臉菜湯。這并不是說他不嫌棄這菜湯,或者他受不了這常態(tài),而是這一滴,滴的他心痛,他的自卑感更加凸顯,在我看來是淋漓盡致,為之后的整部小說中的孫少平形象寫上了最清晰的標(biāo)簽。
我寫東西,不喜歡通篇去虛構(gòu),就像剛剛提到,要從人到物,再到事,如果一開頭都是虛假的,那我是無法完成的,我覺得追小說的人更該看來源于生活且有高于生活的作品,這奠定了我沒有追過幾部小說,奠定了言情、武俠、推理等等小說對我來說太過遙遠(yuǎn),后來我干脆把會武功的歸為一類,把帶感情的男男女女等等情節(jié)的小說都?xì)w為言情,這樣的話精挑細(xì)選下才會是我可能想讀的一些書。
這就好比我從小只吃雞蛋、土豆和西紅柿吧!我大概在初中才開始吃帶有菜葉的菜,尤其像茄子那樣軟綿綿的東西如果噎到喉嚨上對我來說就等同于自殺,我會生不如死的嘔吐。沒錯,菜葉也是,我不是不吃,是難以下咽,而我時隔多年,卻遇到了和我小時候一樣的人,我內(nèi)心倍感歡喜。
連吃飯都這么挑,我對書如此挑剔,應(yīng)該不難理解吧!我其實是不喜讀書的,但我刷抖音、逛網(wǎng)頁看到的正能量促使我腦中的理性告知我應(yīng)該讀書,讀書是最劃算的買賣,最具價值的投資等等。
寫完便是二零二零年九月四號晚十點半了,又是不想結(jié)束的一天,此刻我又精神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