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被封帶給我的思考:文學的價值應該是,讓人有德有愛有情懷(一)

咪蒙被封號有一段時間了。

很慚愧,一直不知道有咪蒙這個人。得知這個人是因為報名參加了一個寫作班,寫作班的老師在教導我們自媒體時代,如何取一個能吸人眼球的標題時,舉例提到咪蒙和她的幾篇文章。

之前,我連她是男是女、是長是扁都不知道。受傳統(tǒng)文學和紙媒的影響最深,所以接受自媒體的許多新的東西和套路需要一段時間。

然后看了她的幾篇文章。說實話,關于她的文章及文章中的觀念,好多我不喜歡也不贊同。后來我就思考:為什么呢?

第一,她的文章中罵罵咧咧的話太多,說是痞子文學,又沒有痞子文學的那股灑脫。臟話不應該成為文學表達的常態(tài)。

第二,她的觀點太偏激。乍一看痛快淋漓,細琢磨只是一種“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的宣泄,簡單粗暴,爽一下可以,萬萬不能當真,更不能在生活中實踐。

可是,粉絲們是一種盲目的真愛啊,一旦當了真,又缺少她的才華和圈錢的本事,生活中“買買買”的宣泄里,爽快一時,平常日子可就沒法過了。

第三,看完了她的文章,后續(xù)無力,不是正向的東西,說的再犀利也改變不了生活瑣碎不公的本質,沒有正向引導,沒有正能量的文章,不管寫的多么天花亂墜,多么戾氣十足,多么宣泄爽利……本質上,其實是沒有文學價值的文章。

我覺得,文學的作用和價值,應該是讓人“有德有愛有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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