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近日受李笑來老師定義七宗罪概念之啟發(fā)使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清晰可見了,在此梳理體會記錄心得,根據李老師的定義,所謂貪婪就是想要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七宗罪中其它六宗都與此有關。分別是:

傲慢~即假裝自己擁有某種其實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權利;

憤怒:想要解決并不屬于自己能力范圍內的問題,有時候根本就是別人的問題卻誤以為是自己的(越俎代庖分不清邊界),更多情況是高估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設定了不切實際的目標雖十分努力付出終徒勞無益,世界失控了,這個結局是難以接受的,需要有個某人或某物對此承擔責任,你要攻擊TA懲罰TA,有時向外尋找攻擊對象(遷怒),也有向內進行自我攻擊的(愧疚)。

嫉妒:想要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所以得不到,卻發(fā)現(xiàn)有些人得到了;

懶惰:幻想偶遇仙翁念念咒畫畫符就能獲得那些別人需要經年累月付出體力智力才有可能積累的財富和功名;

淫欲:想要原本并不屬于你的發(fā)生關系(因為她不愿意),兩情相悅的不算淫;

暴食:吃了原本不屬于自己的東西,這里的不屬于包含但不僅限于產權層面,砒霜之所以為毒是因為身體消化不了它,它不屬于身體所需要的,同樣當食量大到超過身體消化承受能力之外的那部分,雖然是你辛辛苦苦的合法所得,對于身體來說又能比砒霜好多少呢?過猶不及吃不消了不比忍饑挨餓好受到哪去,機器超負荷運行會提前報廢,如果把身體看作一臺機器呢?能意識到暴食的傷害了嗎?吃了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就要遭罪了。

老話講“人要知道自己是吃幾碗干飯的”

遭罪的人基本上都是因為貪婪即想要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只是表現(xiàn)出來的形式略有不同而已。

如果你問別人“你想受罪嗎?”相信十之八九的答案是否定的,那為什么還有人自己找罪受呢?那是因為他們和以前的我一樣根本沒意識到有些罪是可以避免的,前提是

避免貪婪即不再想要那些原本并不屬于自己的東西。

因此,人貴在有自知之明,恪守本分找到和自己能力相襯的責任承擔起來,不貪功戀名,不貴難得之物,

有幸在此迷茫時刻,遇到李笑來老師的《把時間當作朋友》。

自此努力修習元認知力,坦誠剖析原有認知架構,努力彌合超我和本我之間的溝壑,修補性格缺陷,早日建立牢固的核心自我。

千里之行,基于跬步。這篇習作雖是一本正經的胡數八道,然字字發(fā)于肺腑,相信若干年后的我會感謝今天的我,不論關于書寫技法還是成長心得亦或是人生感悟望不吝賜教。

? 近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玉蓮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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