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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達!
一個人在什么時候需要表達?主要是在兩種情況下:
一、你的內(nèi)心受了某種觸動,想要與別人分享。你的內(nèi)心深處有某種強烈的情感,急需排解。
比方說,你走在街上,突然看見街道的前方有一輛公交車爆炸了,公交車炸成了兩截。難道你不想發(fā)個朋友圈跟朋友們分享一下你所目睹的這驚心動魄的一幕嗎?
比方說,你走在路上,突然一個直徑兩三米的大隕石在你前面一米左右的地方砸出了一個一兩米深的大坑。而你,只要稍微走快一步,就……這時候,你是不是也見人就想告訴他你剛剛經(jīng)歷過的“生死劫難”呢?
生活中,是不是也有這樣的一些時刻,你被身邊的人事物感動的熱淚盈眶,或被一首歌的旋律弄的心潮澎湃?
這時候,你都需要表達,通過表達來抒發(fā)自己內(nèi)心的強烈情感。這時候,你不表達,甚至都會憋出病來。
比方說在著名的童話《長著驢耳朵的國王》中,那個理發(fā)師因為幫助國王理發(fā)而知道了國王長著驢耳朵的秘密,迫于國王的“淫威”,他又不敢告訴別人。強烈的表達欲望沒有得到滿足,這個理發(fā)師最終憋出了病。
這種排解心中強烈情感的寫作,其之典型代表就是詩歌。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是《詩經(jīng)》,而后人在給《詩經(jīng)》寫的《詩大序》中,這樣解釋什么是詩——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從這句話中,我們不難看出來,詩歌的本質就是一種強烈情感的噴發(fā)。
詩歌的創(chuàng)作是服務于自我的表達,所以,很多時候,別人寫的詩我們根本就理解不了,尤其是現(xiàn)代詩。
除了詩之外,自我表達性的文章體裁還有小說、散文以及戲劇。多為一些文學類的文體。
二、別人要求你表達的時候。
比方說,你有一個朋友叫做小張,由于某種關系,我也需要認識一下小張,這時候,我希望你能寫篇文章,就以《我的朋友小張》為題,向我介紹一下小張。
比方說,你的老家在廣西桂林,你對桂林特別熟悉。我沒去過桂林,但是對桂林山水特別向往。這時候,我希望你能寫一篇以《我的家鄉(xiāng)桂林》為題的游記,讓我讀完之后就能仿佛親自去過一般。
這種寫作,既然是寫給別人看的,那就不能胡來了。不能寫的跟詩歌一樣,自己讀來拍手稱絕,別人讀來一頭霧水。
這種寫給別人看的文章,一般需要遵循一定的模式與規(guī)范。比方說寫人的文章,你必須寫清楚這個人的外貌,性格以及你對這個人所持有的態(tài)度。只有這樣,我在讀你的文章的時候,我才能在腦海中對這個人形成一個最基本的觀感,哪怕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再比方說寫事的文章,你必須寫明白事情的起因,經(jīng)過與結果。
這一點,跟我們剛剛講的第一類表達是相反的。自我表達類的寫作不需要遵循什么結構上的規(guī)范或者模式,比方說散文,最大的特點就是“形散而神不散”,“形散”說白了就是結構上沒有規(guī)范。現(xiàn)代詩就更沒有結構和模式上的要求了。
第二類寫作,也就是向別人傳遞信息的這類寫作,其典型代表有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新聞、公文、人物訪談、歷史紀錄……
這些文章之間的共通之處就是,它們基本都有一個行文上的規(guī)范。
綜上,我們講了兩類寫作,一類是自我表達性的寫作,另一類則是向他人傳遞信息型的寫作。
很多高校的中文系通常會向同學們傳達這樣一個觀點,那就是:寫作是沒法教的,是要靠自己慢慢地悟的。這里的“寫作”指的應該就是第一類寫作。而第二類寫作嘛,完全是可以教的,我們從小就在學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書信……的寫作。但是學校里好像從來沒有教過我們怎么寫詩……
這兩類寫作是截然分開的嗎?當然不是!
《紅樓夢》是一本文學著作,但是我卻從中學到了很多跟醫(yī)藥、建筑有關的知識。
同樣,有很多的說明文、議論文,也寫的相當有文采。如賈誼的《過秦論》,歐陽修的《伶官傳序》等文章。
言而無文,行之不遠。那些千古流傳的美文,總是文采與道理兼?zhèn)洌拔睦斫杂锌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