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央企應加強應收款項清收管理,健全供應商和客戶信用體系

近期,國務院國資委印發(fā)《關于推動中央企業(yè)加快司庫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企業(yè)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有效提高資金運營效率,嚴格防控資金風險,全面提升財務管理精益化、集約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yè)。

該通知明確提出:加強應收款項清收管理。

集團要加強對供應商和客戶債權債務等關鍵信息的統(tǒng)一管理,推動子企業(yè)健全供應商和客戶信用體系,嚴格資信審查、信用評級和準入管理,明確各等級供應商和客戶預付、賒銷賬款的期限和比例,嚴禁違規(guī)墊資或變相墊資.。

監(jiān)測供應商和客戶信用狀態(tài)變化,動態(tài)調整信用等級并及時在集團內共享,將失信企業(yè)納入黑名單并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要進一步加強集團子企業(yè)債權債務的核對和處理,重點做好對同一企業(yè)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理。

要建立應收款項清收責任制和配套激勵約束機制,對逾期應收款項要及時采取必要法律保全措施,依法處置抵債資產(chǎn),盡快回籠資金,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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