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辛辛苦苦地養(yǎng)他十六年,他應該懂得感恩?。 币晃缓颓啻浩诘膬鹤記_突嚴重的媽媽如是說。
“我對她那么好,她不應該離我而去啊!沒有她,我的生活一片黑暗。”面前的男孩因為女友與他分手而痛苦不堪。
“老師教了他那么多遍,他怎么就學不會呢!”一位爸爸看著孩子低分的卷子,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言語,說話的人往往帶著不同的負面情緒,有的憤怒,有的悲傷……
學習霍妮(K. Horney)的“應該之暴虐(tyranny of shoulds)”時,才意識到原來自己的思想中也有那么多的“應該”、“必須”、“一定”,也才留意到生活中其實被“應該之暴虐”控制著的人不在少數。
今天的《心理治療基礎》中又談到了“應該之暴虐”,且是在心理沖突中拿出專門的一個章節(jié)來講述,可見內容之重要。
霍妮(K. Horney)稱為“應該之暴虐”者,說的是這樣一種人:他們整個心靈處于“應該”的暴虐統(tǒng)治之下,看事情、想問題、考慮行動,總是從“我應該”或“我不應該”出發(fā),而很少從“我喜歡”、“我愿意”、“我要”出發(fā)。
“應該”意味著別人和社會對“我”的要求。追起根來,強烈的“應該感”來自父母、長輩的教訓、懲罰、強求甚至苛求,來自父母、長輩對兒童的不理解、不寬容和不尊重。懲罰的內化,便是“我應該”,因為一旦出現“不應該的”念頭,便感到受懲罰的危險。
想到女兒小時候我對她的苛責,不禁驚出一身冷汗。學習發(fā)展心理學慢慢了解到,孩子在每個發(fā)展階段都有不同的特點,而作為家長的我們,常常不顧這個規(guī)律,將自身的焦慮投注到孩子身上,希望他們不輸在起跑線上,要求他們事事做得優(yōu)秀,沒想到這種過高的要求會在他們的大腦中種下“應該”的種子,從而對成年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從這個角度說,每個家長都應該學一點、懂一點心理學。

正常人的“應該感”尚在可控范圍內,神經癥病人則會更加嚴重一些,“控制不住”和“應該”是他們談話時最普遍使用的詞語。上面已經講了“應該之暴虐”,下面再分析一下“控制不住”。
先從情緒開始談起。情緒包括三個方面:
1.內心的感受或主觀體驗,這通常具有相當的惰性或持續(xù)性。
2.不隨意的身體客觀表現,如內臟的生理變化,不由自主的肌肉緊張或肌肉收縮跳動。
3.隨意的肌肉活動,如言語、行動、表情等。
情緒只要達到了一定程度,任何人都不能憑意志的努力直接而立刻消除“1”和“2”。這是意志的局限性,我們必須承認并接受。意志的能動性體現在“3”,也就是說,我們的意志能有效地直接控制行為。
對于不愉快的情緒來說,“3”愈有效,“1”和“2”的減退和消失便愈快而徹底。如果涉及欲望,那就更是沒有有效行動便很難滿足了。
比如,我要上臺講一節(jié)課,往往感覺很緊張,心跳加快,手心出汗,雙腿打顫,語速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但如果明白了以上道理,我就會知道,緊張的體驗和心跳加快、手心出汗、雙腿打顫都不是我能控制的,但我可以通過深呼吸,有意識地放慢語速而消除或減緩前面的癥狀,慢慢也就不感覺緊張了。
許又新教授最后強調:
“控制不住”是控制太多太過分的結果,是“應該之暴虐”的產物,是禁忌意識過分強烈的表現。走出心理沖突的道路是發(fā)展個人的權利意識。當然,這首先要求我們每個人弄清楚自己空間喜歡什么,需要什么,否則,有效的行動就談不上。
我想,這不僅是我們在咨詢中要樹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對于指導日常生活也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