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就是我的宗教

而我視自己為祭司
如果我想在法律這座祭壇上有所成就,我就必須將其視為宗教,而我自己,也將扮演祭司這個角色。
“宗教狂熱”,會給人一種極端不理性的感覺,但我清楚的知道,如果我想學好法學,如果我想在法律這個行業(yè)有所成就,我就必須有一種教徒式的情懷。
當初我選擇法學這個專業(yè),真的是無意之舉;但后來開始從事這個行業(yè),卻已心懷熱愛。期間斷斷續(xù)續(xù)經(jīng)歷的四年,仿佛已經(jīng)將我同法律綁在了一起,它如我的故人、如我的愛人、如我的情人,和它相處時,我能獲得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法律這座祭壇階梯很高,能夠攀爬到祭壇之上確實很不容易,當你歷經(jīng)艱辛,站在祭壇之上后,你就會有一種想終身守護“圣火”的沖動,也許這就叫“使命感”吧。
當時我在選擇微信的昵稱的時候,福靈心至的想到了“法癡”,癡迷于法律、癡迷于法學,這應該是我能想到一種非常幸福的生活狀態(tài)。能在生命中找到“宏大的意義”確實不容易,畢竟身旁瑣事太多太雜,而這種“宏大的意義”我卻能讓你跳出瑣事之外,為自己找到一種神圣感,而正是這種神圣感,能讓你的生命的質(zhì)量變得更高。
我不記得是誰說過的,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能在自己年富力強的時候,找到自己人生的使命。這樣看來,我的運氣還不算不壞,能夠在自己青年的時候發(fā)現(xiàn)“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這已經(jīng)讓我感到很滿足了。
我視自己如祭司,白袍圣潔、吟唱虔誠,我知道我有了自己的精神花園,夜深人靜時,能在里面仰望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