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三,在此之上標注斷句。
正德五年五月
○乙卯 朔。升翰林院學士 毛紀 為戶部·右·侍郎,仍兼日講,南京·太仆寺·少卿 張鳳 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
○升分守寧夏·西路·都指揮·僉事 馮禎 為署都指揮·同知,實授協(xié)守署指揮僉事 孫隆 為都指揮·僉事。禎、隆 及靈州守備史 鏞 以寧夏之變馳奏,鏞 已升用,故并錄二人之功。
○太監(jiān) 張永 請賞功銀牌,及所需糧草,且言:“隨征官軍,例宜賞。”詔:“銀牌于賞軍銀內取用,糧草令侍郎 陳震、都御史 徐以貞 整理官軍冒署。出征人賞銀五兩、布二疋,不為例?!?/p>
○丙辰 升刑部·署郎中·事主事 王玹、惲巍 為按察司·僉事。玹 狹西,巍 湖廣。
○改太仆寺·少卿 楊廷議 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
○以狹西·署都指揮·僉事 李佐 充固靖·游擊將軍。
○湖廣盜 劉惟華、洪景清 等掠桂陽,至擔魚嶺伏焉,守備指揮 鄧旻 御之。其佐千方 楊泰 請先往,未及盜所而遁。旻 馳進力戰(zhàn)死,盜遂殺指揮 瞿翱、劉懷,百戶 朱鏞。趨章橋百戶 于江 率所部力戰(zhàn),擊 景清、惟華,皆殺之,余盜并力剌江死。事聞,升 旻、江 之子職一級,翱、懷、鏞 之子署職一級,陣亡被傷者賞銀有差。楊泰 失律先遁,令巡按御史逮治。
○丁巳 升嚴州府·知府 孟春 為太仆寺·少卿,四川·按察司·副使 謝綬 為南京·太仆寺·少卿。
○山東·布政司·右·參政 郭纴 乞致仕,許之。
○免山東鹽運賓樂分司今歲鹽課,以久旱池井竭,故也。
○掌鴻臚寺事·光祿寺·卿 楊瑢 卒?,?,初以舍人除鴻臚寺·通事、序班,歷升司儀署丞鴻臚右寺丞、右少卿,進鴻臚卿,再進今官。遭喪,有旨:“奪情起復供事?!敝潦亲溆诠?,其妻陳乞祭葬恩蔭。禮部言:“瑢 發(fā)身雜流,無卓異勞績。雖經(jīng)三品,滿考得追榮祖父足矣,所請宜勿許?!痹t:“特與祭一壇?!?/p>
○戊午 升翰林院·侍講·學士 傅圭 為本院·學士。
○巡撫·大同·都御史 王綸 以公事杖二人致死,為 瑾 緝事者所發(fā),下巡按御史逮問,擬為民。有旨謂:“巡按者庇 綸。”于是,都察院改擬 綸 斬。綸 復奏辯,乃從巡按所擬。
○都察院以詔赦所未及者四事上請,請旨:“文武官為民非贓犯者,悉與冠帶閑住,充軍者非贓罪失機,及軍民非盜賊人命者,悉放回原籍為民。其正犯已故,家屬并釋之。軍職子孫襲替者,姑免考試,俟三年后奏處。致仕罷閑官吏,在京生長有籍者,仍舊居住。若外方人,雖有產(chǎn),不許潛住?!?/p>
○己未 端午節(jié)免群臣宴,以邊方多事也。
○命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魏訥 巡撫蘇松等處,專管糧儲。先是,總督右副都御史 羅鑒,以那借錢糧得罪。吏部議:“請裁革?!敝潦?,又以蘇松常鎮(zhèn)水災,請仍設大臣督理,故有是命。
○辛酉 孝宗敬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 蔡震 祭泰陵。
○升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 蔣冕 為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讀 毛澄 為侍講·學士。
○壬戌 改貴州·左·布政使 高崇熙 為四川·左·布政使,升廣西·右·布政使 翁徤之 為貴州·左·布政使。
○升遼東·署都指揮·僉事 韓璽 為署都督·僉事,掛印充總兵官,鎮(zhèn)守遼東地方。
○沈陽·中衛(wèi)城旗竿火自起,良久乃滅。
○癸亥 升四川·右·參議 蔡煉 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甲子 總兵官 曹雄 奏:“寘鐇 已擒,寧夏平?!辟n敕獎勵,且升其奏捷者一級。寘鐇 既敗之二日,雄 兵始至,因攘以為功焉。
○己丑 遣太常寺官祭都城隍之神。
○錄靈州黃河渡奪船功。初,寧夏變,周廣盜撤渡船,以絕援兵。副總兵 楊英、游擊 史鏞 率都指揮 韓斌、陳洵、尹清、鄭廉、吳山、韓達、李完、韓連、蘇勇、黃正,鎮(zhèn)撫 溫良,副千戶 郭春,奪船殺賊。至是,英、鏞 以聞。命升 廉、恂、達、完、連、勇、山、正、春、良 各署職一級,其余各銀三兩,加賞 英、鏞、斌、清 銀幣有差。
○湖廣洞庭盜 楊奇 等入城陵磯,殺巡檢 劉瑜,命總制尚書 洪鐘 及鎮(zhèn)巡官率官軍捕之。
○丙寅 仁宗昭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 樊凱 祭獻陵。
○升江西·右·參政 周津 為云南·按察使。
○遣太常寺官祭漢壽亭侯。
○丁卯 升戶部·署郎中·事主事 朱智 為四川按察司·僉事。
○命都指揮使 閻綱 充狹西副總兵,御盜于漢中府等處。
○狹西韓城縣,地連震。
○戊辰 升衛(wèi)輝府·知府 高友璣 為江西·布政司·左·參政。
○革褒城王府·輔國將軍 偕瀜 職,以其淫縱致死人也。
○己巳 建萬全·右衛(wèi)·儒學。懷安及萬全·左衛(wèi),舊有武學,右衛(wèi)軍生以就學懷安不便,乞別建儒學。禮部議,從之。
○左通政 叢蘭 奉命清查延綏等處地土,以寧夏之變,建言十事:“一 榆林官軍前所獲功次,已經(jīng)勘驗人,皆翹首希賞。今又遣都給事中 叚豸 覆勘,人多不安。況今邊方多警,正懸賞待功之時,乞早為升賞。一 狹西文武官員,罰米陪糧者監(jiān)禁,親屬貿鬻產(chǎn)業(yè),尚不能完。今地方有變,請亟除免。一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今各路戰(zhàn)守官軍,食且不給,何以作其銳氣乎?請發(fā)銀十余萬,遣科道官給賞,則踴躍爭用命矣。一 往歲,達虜入寇,沿邊地土多未耕種,人皆缺食,自救不瞻,而乃催徵糧草急如星火,是迫之逃竄也。宜將正德三年以前者,暫且停免。一 武舉中式者,分配狹西各鎮(zhèn),隨伍操備。今孤處邊方,已逾二年,衣食不給,又多有都指揮等官,一旦與軍為伍,豪杰喪氣有病死者,請照原中等第推用。一 黃河渡船,盡為反賊所掠,官軍豈能飛渡。今都指揮 保勣 潛令泅者,復奪為我。有請并其軍士,速加升賞,以勵有功。一 舊制,在外官員每三歲考察。人有固志,愛惜名節(jié)。今三歲之內考察者,已三四次矣。妻子之往還,道路之供費,自非有定守者,孰不變易初志。本欲止人之貪,而反誘人以貪,此為法之弊也,今后請仍照舊制。一 各營堡每歲會計糧草,不詢地里緩急多寡,止按舊額坐派,以致應多者愈少,應少者愈多。如榆林東路黃甫川,所積草有十七八萬,清水營有四十余萬。又邊墻完固,非虜所必犯。自弘治十五年至今,尚未放支。西路定邊營草止一萬八千,清平堡止二萬九千,而虜常出沒,客兵留駐,歲常告乏,其他營堡大率類此。今事勢危迫,請多發(fā)官帑,仍令管糧官斟酌多寡,通融坐派。一 近年,文武官有因事充軍為民,流竄遠方,禁錮牢獄,抄沒產(chǎn)業(yè)者,皆由問刑衙門妄引新例,鍜煉成獄,以致無所控訴。今寧夏反賊藉此為辭,動搖人心,莫甚于此,宜亟改正。今后止遵律例問擬,庶人皆自安,反賊師出無名矣。一 近來,校尉遍行邊塞,官吏軍民禍福,在其掌握。凡所經(jīng)歷聲熏灼,鎮(zhèn)守重臣出郊迎送,延之上坐。其中情弊,難以枚舉。況所來之人,未必皆真。所訪之事,未必是實。往來絡繹,人不自保。自今大小事情,乞照舊委之鎮(zhèn)巡校尉,可不必遣。庶邊方寧靖,人不疑懼?!庇兄钾煟骸疤m 出位泛言,要譽惑眾,姑免究?!庇谑牵蠼o事中 張王□贊、監(jiān)察御史 汪賜 等交章劾 蘭,且謂:“巡撫狹西致仕·都御史 黃寶 臨事避難,俱宜治?!彼炝?寶 閑住,仍奪其誥命,蘭 以前旨置不問。先是,蘭 山此奏,多與赦書合,劉瑾 惡之,劾者蓋承 瑾 意也。寶 已閑住,既而以吏部尚書 張彩 為之言,再留巡撫。至是,彩 復劾 寶,請黜為民。一月之間,屢進屢退,令之無常如此。然 寶 在狹西,實非巡撫才,賊在漢中,一籌莫展,募用礦賊,謂之銀兵,卒無成功,而遺患地方,至今為梗。
○庚午 工部議覆漕運都御史 屈直 等奏:“揚州淮安一帶湖河,設有涵洞等溝、減水等閘,以便蓄洩總,為漕河計也。近管河官多不得人,沿河種藝軍民,雨多則固閉閘洞不使,洩水天旱則盜水以資灌溉,欲將前項閘洞如法筑塞,仍行各管河官自通州直抵揚州,有仍蹈前弊者田入官,受財者永戍邊衛(wèi)?!痹t:“準擬,仍命出榜禁約?!?/p>
○卒未 命分守·開原·署都指揮·僉事 劉暉 充副總兵,分守遼陽。
○壬申 以寧夏平,命總兵 神英 班師,太監(jiān) 張永 仍往會都御史 楊一清 等,護 寘鐇 宮眷,及械系 何錦 等家屬至京。脅從者,皆宥之。紀功御史,亦令回京。其功次,令巡按勘報。
○癸酉 命湖廣·衡州蒸湘來河口、黃河灣、柏枋山場、錫坑及河泊所諸稅課,賜雍府者仍輸官,以雍王即薨也。
○乙亥 兵部之請設狹西副總兵也。有旨:“令查先年奏革者,主名以聞?!北垦裕骸蔼M西初無副總兵、總制,秦雄始請增設,尋復請革之。主其議者,尚書 劉大夏 也?!蹦嗽懾?大夏 以為紛更舊制,姑宥弗罪。自今設為定額,有奏革者科道劾治之。初,瑾 黨 曹雄 為狹西副總兵,纮、大夏 以邊事既寧革之別鎮(zhèn),故 瑾 以為憾云。
○命遼東·都指揮·同知 耿賢 充右·參將,分守開原地方。
○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曹鳳 卒。鳳,字鳴岐,河南上蔡縣人。成化辛丑進士,授祁門知縣,有廉能聲入,為監(jiān)察御史,按山東、遼東,有風采,出守蘇州,毀淫詞、置義冢,有遺愛在民。歷山西左參政,湖廣右布政使。正德丙寅,進右副都御史,巡撫榆林,與鎮(zhèn)守中官不合,即欲乞歸,不得請。戊辰,召入內臺蒞事。聞父喪,遽歸守制。時 劉瑾 用事,怒 鳳 赴任后期,矯旨罷之。至是卒,如例祭葬。鳳,容儀修整,頎然杰出,為知府政跡卓異,亦一時良吏云。
○丙子 金星晝見于辰。
○丁丑 免狹西鎮(zhèn)番衛(wèi)屯糧四千一百石有奇,以去年蝗災也。
○以 寘鐇 平,賞內閣部院大臣 李東陽 等,副總兵 仇鉞 等,白金彩叚有差。
○戊寅 太監(jiān) 劉瑾 傳旨:“諭寧夏官員軍民旗尉人等,近 寘鐇、何錦 等謀反,神人共怒。朕念爾等是朝廷赤子,被其迫脅,心不自安,已有旨曉諭。其 寘鐇、何錦 待解至京,依法處治。有功官軍,已降敕獎勵。待報功至日,另行升賞。爾等世受國恩,縱是一時迫脅,勢非得已,并行寬宥。況朝廷節(jié)次薄稅,省刑事從寬處。爾等官各安心保守職業(yè),同享太平之福。鎮(zhèn)巡等官并家口,被殺者與之棺歛,見存者與腳力口糧送回,在彼閑住被傷者聽回原籍,致仕官軍人等被殺家屬,各賞銀五兩,被傷者三兩,令巡按御史查處回奏?!?/p>
○晉府·慶成王 奇湞、永和王 表桻 乞復侍衛(wèi)官軍。下兵部議謂:“二府典仗正校足充使令,不宜奏擾。輔導官不能諫阻,請罪之?!痹t:“與正軍百名,改為校尉,不為例,輔導官免究?!?/p>
○罷鎮(zhèn)守密云古北口等處右·參將·署都指揮·僉事 楊恭,坐剝削軍士也。
○己卯 遼東廣寧天鼓鳴,次日復鳴。
○庚辰 命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徐以貞 巡歷保定等處,兼理屯田。
○辛巳 調分守懷來永寧等處·右·參將 許泰 鎮(zhèn)守密云古北口等處。
○寧夏地震,有聲如雷。
○壬午 大學士 李東陽 言:“臣歷仕途者四十七年,居秘閣者一十六載。累陳衰疾,并蒙慰留。今春風霾水旱,盜賊之奏,殆無虗月。臣竊思古人策免之義,即欲引咎自陳,不意有寧夏之變。主憂臣辱,死亦何辭。近賊黨就擒,邊境獲安。顧疾疢生于喜樂,筋力痿于安閑,百病交作,難雖驅馳。伏望赦其瘝曠之愆,憫其懇激之,請許令休致,以全余生?!鄙显唬骸扒淅鄢爻?,受先帝遺命,輔導朕躬,才德兼隆,譽望顯著,年未從心,神釆精健,正當輔佐,安忍求閑。近日寧夏叛賊剿平,皆卿之力。有疾宜善調護,安心辦事,毋負遺命,所辭不允?!?/p>
○大學士 楊廷和 上言:“遭際盛時,擢居秘閣,未及一年,猥沐殊恩,驟加三少。曾祖以下,俱得貤封。頃因父疾乞歸,復荷命醫(yī)馳視。誓捐軀以為報,顧驅策之不前。今春以來,風霾示異,雨澤愆期,責重臣鄰,實司其咎,分宜策免,更復何辭。伏望圣明俯賜放歸,使于親有一日之餋,則在臣無終身之悔。”上曰:“卿春宮舊臣,學行老成,輔導有勞。往者,引親病乞餋,已曾命醫(yī)往視。近者,寧夏亂平,皆卿代言之力,宜仍舊供職,以副朕懷,不允所辭。”
○太監(jiān) 劉瑾 傳旨:錦衣衛(wèi)·帶俸·指揮·僉事 朱翥 南鎮(zhèn)撫司辦事。翥,姓苗,以義子賜朱姓云。
○守備荊瞿地方·都指揮·僉事 朱輔 坐取盜贓下獄,以荊州衛(wèi)·都指揮·僉事 許鳳 代之。
○癸未 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焦芳 乞致仕,許之,賜敕聽馳驛,令有司給食米月五石,役夫歲八人。芳,初薦 張彩 于 劉瑾,以 彩 與己合,可共為奸利也。彩 既為吏部尚書,芳 與子 黃中 納賂,薦人殆無虗日。彩 未能盡從,遂有隙。瑾 聞,亦心惡之。芳 嘗受俘奴之賞,蓋土官 岑浚 妾也,色頗艷,芳 以為妾而嬖焉。與其妻反目,至欲持刃殺之,瑾 嘗對諸司斥其過。及西事既平,頒詔赦。芳 又以 黃中 充使,瑾 于順門復斥 芳,并怒禮部官不當,承順 芳 意。芳 知不可復留,乃乞歸老。論者謂:“芳 附 瑾 取容,而竟不容于 瑾,可為進不以正者之戒矣?!?/p>
○山西·巡鹽·御史 蕭選 奏:“山西官鹽應賣未盡者三十余萬,而應支商鹽復百余萬,停止則病商,盡支則妨官。請于應支商鹽數(shù)內,帶買官鹽如□百引則官二十引,庶官商兩便?!毕聭舨扛沧啵骸斑厓θ〗o鹽利,宜先官鹽減價亟賣,其商鹽則酌其資本多寡,歲加引數(shù)量支,仍嚴攙越請托之禁?!痹t:“官商鹽引中半相兼支,賣攙越作弊者,罪之?!?/p>
○甲申 奔古等族番人 喃剌他 等,及駱駝巷等族番人 惡巴 等,各貢馬及方物,賜宴賞彩叚絹鈔如例。
○命署都指揮·僉事 王輔 充右參將,分守懷來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