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初,當(dāng)時還在上初二的我,瘋狂的迷戀上了韓國的一個組合,要知道,少女的迷戀是極其“可怕”的。正處于懵懂的青春期,也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喜歡,一直到后來才終于明白什么叫“始于顏值,陷于才華,忠于人品”。
我覺得我是幸運的,我的家人沒有認為追星是什么不正當(dāng)?shù)膼酆?。有天我跟我媽聊到這個話題,我問她為什么不像其他家長一樣阻止自己的孩子追星,她說追星就是一門愛好,愛好多種多樣,沒必要因為愛好不同就阻止。
遇到了他才知道什么叫‘一眼萬年’。我也曾在深夜時拿起紙筆寫些關(guān)于他的事,在微博上一句一句的把中文翻譯成韓文發(fā)給他,明知道他沒可能看,但每次打開微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他發(fā)私信。
有的時候真的覺得自己特別矯情。一發(fā)呆就會想到他,一想到我喜歡他這么多年他也不知道,一輩子也可能見不到他就特別想哭。有的時候正的很羨慕別人,演唱會去了一場又一場,專輯十幾張十幾張的買。我沒有那個機會,只能默默的在手機里關(guān)注他的動態(tài),為他加油,為他鼓勁。
MAMA五連冠,演唱會門票0.5秒搶完,專輯銷量兩天破百萬,領(lǐng)舞平昌冬奧會閉幕.....他們所創(chuàng)造的記錄無人能敵。嗯,我喜歡的,一定是最好的。
也許可能真的這輩子都沒有就會見他,那,就讓他作為我壓在心底的那個擁有我整個青春的人。唉,這輩子就栽在你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