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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頭修剪得很考究的金發(f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頂部的顏色幾乎已被漂成了近白色。然后是他的包,一個攤在他腿上的金光閃閃的大包。換一個男人如果背一只金色的大包可能會覺得極為怪異,可是他拿著卻有一種難以言狀的和諧。
這是一個清瘦的白人小伙子,著一身時尚的黑衣。皮膚白暫,沒有一絲血色,幾近病態(tài)。長得不算很好看,尖尖的鼻子甚至有種惡狠狠的感覺,仿佛是“權力游戲”上的那些反面角色。
他戴著耳機坐在那里,而我在想象他的那只金色的大包里是不是也和紐約女人一樣裝著一大堆化妝品或者一雙換用的皮鞋? 誰知道呢,這是紐約,這是男人也可以背一只金晃晃的大包的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