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內(nèi)與世界之外——維特根斯坦的人生哲學

“未經(jīng)審視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蘇格拉底這樣說。人生意義問題一直是哲學的核心問題之一?!哆壿嬚軐W論》是二十世紀英美哲學乃至整個哲學發(fā)展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其作者維特根斯坦以邏輯為核心和基礎(chǔ),構(gòu)建了一整套觀點鮮明、結(jié)構(gòu)緊湊的哲學體系,其中也不乏對人生問題的探討。本文將以《邏輯哲學論》為主,輔以一些維特根斯坦的其他著作思想,梳理維特根斯坦的人生哲學,突出“形而上主體超然眼光”的作用,最后結(jié)合自己的思考,給出一條“在相對中追尋絕對”的意義之路。


1. 世界之內(nèi)——關(guān)于人生的終極問題

??1.1問題的提出

??也許每個人都曾追問過關(guān)于人生的終極問題,到最后,問題隨著答案一起變得晦暗不明,成為了某種“神秘之域”。大體說來,人生哲學的問題是有關(guān)意義和價值的問題,也即有關(guān)倫理學和美學的問題。它的基本問題大致有如下幾個:

“什么是使人生絕對地值得讀過的東西?

絕對的價值——絕對的善和絕對的美——何在?

絕對正確的生存方式是什么樣的?”

由于《邏輯哲學論》只是維特根斯坦主要觀點的摘錄,所以在本書中沒有直接對人生意義提問的語句。但是在其相關(guān)的筆記稿中,維特根斯坦從相近的“幸?!钡慕嵌葘θ松鷨栴}進行了發(fā)問:“假定人們不能實現(xiàn)他們的意志,而是必須忍受現(xiàn)世的一切苦難。這時,究竟什么東西能夠使他們獲得幸福?人們當然不能避開現(xiàn)世的苦難。那么他們究竟如何獲得幸福?”

正如幸福一樣,整個人生問題也是無法避開的,我們必須直接面對,去尋找有關(guān)人生問題的終極解答。

??1.2人生的意義不在世界之內(nèi),而在世界之外

??人們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把某個世界之內(nèi)的東西當做人生的意義,比如金錢、婚戀、地位、權(quán)力、名譽等等,活著就是不斷追尋這些目標的過程。他們認為,一旦目標實現(xiàn),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就得以實現(xiàn),人生也就有了意義。

然而,維特根斯坦鮮明地反對這種在世界之內(nèi)尋找人生意義乃至世界意義的看法:“世界的意義必然位于世界之外”(6.41)、“時空之內(nèi)的生命之謎的解答位于時空之外”(6.4312)。

對此,維特根斯坦給出了邏輯上的論證。

首先,根據(jù)《邏輯哲學論》前兩章維特根斯坦對世界結(jié)構(gòu)的分析,我們知道,既然諸對象組成諸基本事態(tài),諸基本事態(tài)的總和決定了世界,而這種組合只有其邏輯形式是穩(wěn)定的,其具體內(nèi)容卻是變動不居的,因而世界之內(nèi)的某個或某些東西都是相對的、偶然的。在這個基礎(chǔ)上,維特根斯坦進一步論證說:“在世界之內(nèi),一切都是其事實上所是的那樣,一切都如其所發(fā)生的那樣發(fā)生著;在其內(nèi)不存在任何價值——如果存在著什么價值的話,那么它沒有任何價值。

如果存在著一種具有價值的價值,那么它必然位于一切發(fā)生過程和如此-是之外。因為一切發(fā)生過程和如此-是都是偶然的。

使它成為非偶然的東西的那個事項不能位于世界之內(nèi),因為,否則這個事項本身又成為偶然的了。

它必然位于世界之外”(6.41)

這里有一個隱含的假設(shè),那就是這里所追問的是絕對的價值和意義。有人可能會質(zhì)疑這個假設(shè)(因為畢竟作者沒有專門直接對此給出論證),為什么不能把人生的意義寄托在某種相對的價值和意義上?

對此,我的看法是,這種想法是停留于表面的。因為如果我們想要有把握地談?wù)摗跋鄬Α保鸵欢ㄒ獙Α敖^對”有某種領(lǐng)會,否則“相對”便無從談起,這便是“相對”與“絕對”的一種共屬關(guān)系。再者,如果滿足于相對的價值,把它作為對人生意義的解答,那么我們便可以而且也應當追問:這種“相對”何以可能?是什么保證這種“相對價值”具有價值?如果依然以“相對”保證“相對”,我們便陷入了哲學上經(jīng)典的“無窮倒退”之中,無法自拔。因而,人生問題,特別是哲學上的人生問題,作為對人生的終極思索與回應,其追尋的一定是絕對的意義和價值,只有這樣,才能確立站得住腳的根基。

其次,把某種世俗目標作為人生的意義,暗含了一種對因果律的相信,亦即我的意志和世界情況的“引發(fā)”、“引起”、“導致”關(guān)系,我按照我的意志進行行動,世界就會在某種程度上發(fā)生如我所愿的那種改變。例如,我想要財富,我努力追求財富,世界就會提供給我更多的財富。然而,因果律也是維特根斯坦堅決反對的,他說:“迷信恰恰是相信因果聯(lián)系”(5.1361).

為什么因果律是不成立的呢?這同樣奠基于維特根斯坦對于世界結(jié)構(gòu)的分析:“從一個基本命題不能推導出其他任何一個基本命題。(5.134)

絕對不能從任何一個事態(tài)的存在推斷出另一個與之完全不同的事態(tài)的存在。(5.135)

不存在為這樣的推理提供根據(jù)的因果聯(lián)系。(5.136)

我們不能從當前的事情推斷將來的事情。(5.1361)”

維特根斯坦認為基本事態(tài)是相互獨立的,互不干涉,因而不存在某種因果聯(lián)系。世界也不一定像我所想的那樣發(fā)生改變。

這樣一來,世界之內(nèi)的相對價值不但在邏輯范疇上不成立,而且即便成立,其追求路徑也是不通的。

至此,人生問題在世界之內(nèi)“消解”了。

在人生問題上,世界之內(nèi)所扮演的角色只限于“提出問題”,正如維特根斯坦所說:“事實都只是屬于任務(wù),而不屬于解答”。(6.4321)“維特根斯坦在這里所欲表達的意思是這樣的:世界中的事實只能促使人們提出人生(意義)問題,卻不能為這個(這些)問題提供答案。”

這樣一來,我們便只能以其他方式繼續(xù)追尋人生意義。

2. 世界之外——維特根斯坦對問題的回答

2.1人生問題有意義,并非無解

“人們在人生問題的消失之中看出了這個問題的解答。

(這點難道不就是如下情形的原因嗎:一個長久以來一直對人生意義持懷疑態(tài)度的人,當他終于弄清楚了什么是人生意義之后,卻不能說出這個意義是什么?)”(6.521)

“對于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必須以沉默待之”(7)

當相對的價值和意義被證明無益于問題的解答,當人生的意義在世界之內(nèi)消解,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的這些觀點很容易給人這樣一種誤解——維特根斯坦認為人生是沒有意義的,換言之,人生問題是無解的。

本節(jié)正是要澄清這樣一種誤解。

認為人生問題沒有意義,這在哲學上確實是一種強大的立場。比如邏輯實證主義者就鮮明地主張這一點——“一名邏輯實證主義者……這一學派的許多人往往簡要地將他們的立場描述為決意要拒斥‘形而上學’”,“哲學作為知識的一個真正分支,必須與形而上學區(qū)別開來……一切的形而上學斷定都是沒有意義的”。

羅素、艾耶爾等邏輯實證主義者將人生意義問題與上帝、靈魂、神、地獄等超驗問題放在一起,統(tǒng)稱為“形而上學問題”,認為這些問題是沒有意義的,或者至少不是哲學應當回答的問題。對待這些問題的正確看法就是忽視它們。

但是,維特根斯坦并不持這一立場,在下一節(jié)我們將會看到,維特根斯坦許多文本其實給出了對人生問題的正面回應。

2.2形而上主體的“超然眼光”——維特根斯坦的正面解答

維特根斯坦認為,人生的意義和世界的意義不在世界之內(nèi),因而不可言說。但是這并不代表它們不存在,“的確存在著不可言說的東西。它們顯示自身,它們就是神秘的事項”(6.522)“神秘的事項不是世界是如何的,而是如下之點:它存在”(6.44)。

這樣一來,“世界之外”的確是存在的,如果把它稱作“世界之外的某個世界”,那么這個“某個世界”就依然在一種更廣泛的意義上“在世界之內(nèi)”,所以“世界之外”不適合叫做“另一個世界”,再聯(lián)系到維特根斯坦所提到的“神秘的事項”,那么這個“世界之外”可以被恰當?shù)胤Q為“神秘之域”。

神秘之域的存在也就暗示了人生意義、人生價值的存在,更進一步講,也就暗示了我們有機會和途徑去追尋到這種意義和價值。雖然在世界之外的東西“不可言說”、“只能以沉默待之”,但我們或許依然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解答。

果然,存在著這樣的方法,維特根斯坦在書中這樣描述這種方法:“在永恒的形式之下看世界就是將其看作——有界限的——整體。世界是一個有界限的整體,這種感受是神秘的?!保?.45)

實際上,緊跟著那本哲學筆記的問題,維特根斯坦也給出了類似的答案:“假定人們不能實現(xiàn)他們的意志,而是必須忍受現(xiàn)世的一切苦難。這時,究竟什么東西能夠使他們獲得幸福?

人們當然不能避開現(xiàn)世的苦難。那么他們究竟如何獲得幸福?

恰恰通過認識的人生。

平靜的心是認識的人生所提供的幸福。

認識的人生是這樣的人生,盡管面對著現(xiàn)世的苦難,它仍然是幸福的。

只有能放棄世界中使生活舒適的東西的人生才是幸福的。

對于這樣的人生來說,世界中使生活舒適的東西不過是命運的諸多恩賜而已?!?/p>

在《文化與價值》中,維特根斯坦給出了更加具體、更加生動的描繪:“我像一個騎在馬上的拙劣騎手那樣,騎在生活之上。我之所以現(xiàn)在還未被拋下,僅僅歸功于馬的良好性格”

通觀這些表述,我們大概可以體會到這種方法:不為世界所動,以永恒的形式看世界,把世界看作體驗的對象,以超然、審美的態(tài)度看世界。

維特根斯坦進一步分析,給出了兩種論證,來說明這樣的人是幸福的,而且是真正幸福的、最幸福的。

首先,由于形而上的主體跳出了世界中的某個、某些事情或某個部分,那么這個主體就達到了與世界相同的“境界”,他與世界的界限,他的意志與世界的意志,他所希望的事情與世界實際發(fā)生的事情,就自動地同一;而另一方面,他又完全獨立于世界,不受世界控制,這樣就避免了世界帶給他的一切傷痛,因而他始終是幸福的——

“我知道,我的意志彌漫于整個世界。

這個意志就是我的意志。

我可以使我獨立于命運。

只有經(jīng)由如下方式我才能使我獨立于世界——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的確控制了它:我放棄對事情的任何影響?!?/p>

其次,因為這種主體用“永恒的眼光”看待世界和人生,因而也就是以藝術(shù)家的眼光審視這一切,從而獲得審美的幸福體驗——

??“藝術(shù)品是在永恒的形式之下觀察的對象;美好的生活是在永恒的形式之下觀察的世界。

如下觀點當然是言之有物的:美似乎是藝術(shù)的目標。

美麗的東西恰恰就是帶來幸福的東西。”

由此可見,《邏輯哲學論》結(jié)尾處的“沉默待之”并非純?nèi)坏穆槟?、茫然、空虛;恰恰相反,這種以超然眼光看待世界的人,頭腦中正在進行著某種意義上的最高的動蕩,他沉浸在神秘之域的體驗之中,免除了世俗的追求,因而也免除了世界帶給他的痛苦,最終達到了幸福的境界。這就是維特根斯坦對人生問題的真正解答。

3. 絕對與相對——人生意義的追尋之路

“在此,我們要注意,維特根斯坦這里所談?wù)摰男腋J墙^對的幸?!粮!@然,這里所謂的絕對的美(至美)完全不同于通常意義上的美,它是超越美和丑的對立之外的美。這里所謂的絕對的善(至善)也完全不同于通常意義上的善,它是超越于善和惡的對立之外的善。”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給出的人生問題的解答作為一種哲學上的回應,其強調(diào)整體、強調(diào)絕對、強調(diào)終極的基本面向我是認可的,我贊成維特根斯坦給出的這種解答。然而,正是由于這種解答比較強調(diào)整體和絕對,所以容易引起一些誤解,接下來我將在維特根斯坦的解答上做些補充,以賦予“相對價值”適當?shù)慕巧?,在相對的紛繁復雜的生存活動中追尋和堅守絕對。

3.1絕對與相對——共屬關(guān)系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絕對與相對這對邏輯范疇,有著共屬關(guān)系?!盀榱藙澇鏊季S的界限,我們必須能夠思維這個界限的兩邊。”(《邏輯哲學論》,序)

這就意味著,世界之內(nèi)的相對價值雖然不是真正的人生意義和價值,但我們必須在相對-絕對的共屬關(guān)系中把握絕對價值。

我們必須在世俗世界中展開紛繁復雜的生存活動,諸如學業(yè)、工作、聚會、旅行、娛樂等等,追尋各種各樣的“相對目標”和“相對價值”,對于相對有充分的領(lǐng)會。否則,我們便根本不知道超越“什么”,“如何”超越,甚至“何為”超越。

有人可能會指出,我在這里犯了一個循環(huán)論證的錯誤——我之前說只有先在“絕對”這個領(lǐng)域奠基,“相對”才有依托和保障;這里又說只有先體會“相對”,才能走向“絕對”。然而,這里的“相對”和“絕對”的關(guān)系,是發(fā)生在兩個不同層面上的:只有“絕對”存在,“相對”的意義和價值才有依托,這是存在論意義上的;只有先體會“相對”,才能追尋和接近“絕對”,這是認識論意義上的,因而這個循環(huán)事實上是不存在的。

結(jié)合具體人生,更能看到相對價值的重要性,一個人不可能剛剛出生,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具有了這種“超然的眼光”。超然的眼光需要人生閱歷所賦予的眼光、洞察力、感悟等等,他必須在世界之內(nèi)展開自己的生命,做事情,獲得這些經(jīng)歷和體驗,才有可能對相對的目標和價值進行反思,最終達到絕對和超然的境界。也就是說,維特根斯坦的人生哲學并不是要將“世界之內(nèi)”、相對價值等等領(lǐng)域“趕盡殺絕”;相反,賦予相對價值正確的地位,還是其應有之義。

由此,也就避免了對維特根斯坦人生哲學可能潛在的“不切實際、不務(wù)正業(yè)、純粹抽象思辨”等指控。

3.2站在世界之中把握世界整體——意義的追尋之路

辯證絕非詭辯,我在這里無意得出“把‘絕對’轉(zhuǎn)化為‘相對’”的愚蠢而荒唐的論斷。實際上,我認為,在日常生存的展開活動之中,要始終銘記著追尋絕對價值的“承諾”。

“當一個經(jīng)驗主體升格為形而上主體之后,他并非因此而就變成了可以不吃不喝不睡的‘神仙’。相反,他仍然像常人一樣吃、喝、睡,仍然從事著常人所從事的那些為生存所必需的日常的活動,他仍然生活于常人之間。他與常人的唯一區(qū)別在于:他總是以安命或絕對超然的態(tài)度來從事這一切?!?/p>

從這里我們也可以看出,形而上的超然主體依然有其形而下的向度,只不過他以不同的眼光來看待世界。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下面這段話變得可以理解了:

“如果善的意欲或惡的意欲改變了這個世界,那么它只能改變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變事實;不能改變借助于語言所能表達的東西。

簡言之,這時世界必定由此而成為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梢哉f,它必定作為一個整體而縮小或增長?!保?.43)

改變的不是世界的界限以及界限內(nèi)包含的實際(即世界的實際情況),而是人的“境界”,人看待這個界限的方式。實際上,站在世界之中把握世界整體,以超然的眼光看待日常生活,在相對價值的世界之海中追尋絕對之光,這才是我所認為的追尋人生意義之路的最終澄明。我不知道什么時候甚至能否達到這樣的境界,這種生活-超然的追尋之路并非一個完成了的標準答案,但是,這種生命姿態(tài)本身,已經(jīng)是對人生問題一種最好的回應方式。


參考文獻

【1】 Tagebucher 1914-1916, in Ludwig Wittgenstein: Werkausgabe in 8 Banden, Band 1 (Frankfurt: Suhrkamp,1984)

【2】 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M】.韓林合譯.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13年.

【3】韓林合.《〈邏輯哲學論〉研究》【M】.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07年.

【4】羅素.《邏輯與知識》【M】.苑莉均譯.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09年.

【5】艾耶爾.《語言、真理與邏輯》【M】.尹大貽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年.

【6】維特根斯坦.《文化與價值》【M】.黃正東、唐少杰譯.北京:北京聯(lián)合出版公司.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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