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我的孩子快八歲了,活潑好動,但是有一個壞毛病,愛拿別人的東西。現(xiàn)在回想起來,不知道是不是下面這些事情對他的壞毛病產(chǎn)生過影響。
兩歲前孩子沒有跟我們生活在一起,由爺爺奶奶帶大的。那時常常去鄰居家串門,玩別人家的玩具。人家看到他喜歡就送給他了。奶奶沒有制止這個行為。
2歲半上幼兒園,午休時,經(jīng)常把自己喜歡的玩具放在床邊睡覺。被老師批評后就沒有做了。當晚上放學回家時,就發(fā)現(xiàn)他常常拿著幼兒園的玩具回家。然后睡覺時放在枕邊。當我看到后就叫兒子陪著將玩具送還幼兒園。
有時候孩子拿玩具回家只是偶爾的沒太注意放在心上。
當?shù)搅宋鍤q的時候這個壞毛病還是沒有改掉。由于在之前都覺得小孩小也沒有打過,他只是以教育講道理為主。
到上小學這個壞毛病仍然沒有改,大人們都覺得說這個問題很嚴重,就開始體罰他,打手,罰站但是都沒有用。我們?yōu)榱诉@件事情煩透了,作為家長應該怎么辦?
由于孩子的這個拿別人東西的習慣沒有引起大人的足夠重視,才發(fā)展到了今天這個地步。
其實,孩子密而不宣的拿別人東西,不是真的對拿來的東西感興趣,而是想通過拿別人東西的這個行為得到父母的愛和關注。
兩三歲的幼兒是處于自我中心時期,對于“別人”以及“別人的感受”都缺乏清醒的認識,看到喜歡的東西就據(jù)為己有。
這時候如果他孩子拿了別人的東西以后,批評他們沒有用,只能讓他們感覺自己壞,但卻不知道壞在哪里。而成年人對于這方面的認識也許不是很足夠,所以只用打罵來作為懲罰孩子手段。
這個時候我們家長要做的需要耐心的反復示范“我的”和“別人”之間的差別,帶動孩子用交換輪流的方式學會分享。
以身作則的向孩子展示怎樣尊重他人的物權、怎樣征求他人的意見。
舉一個例子,當你想在用孩子東西的時候,首先要用征求的語氣來詢問孩子,“我想玩這個玩具,可以嗎?”
當四五歲的時候,孩子已經(jīng)知道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但是由于前面在兩三歲時,自我中心的規(guī)范在孩子心目中不知道怎樣做才是符合社會規(guī)范,對自己的行為沒有很好的管理能力。
從而導致了看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還是忍不住去拿了。在成年人批評他的時候。他只能用撒謊來逃避責難。這時孩子的行為仍然無關乎道德,而是他們保護自己的本能在起作用。
如果大人只是簡單的告訴他這是“做壞事和偷”。他就將自己歸為壞和偷的那一類,并沒有獲得更正這個行為的動力和技巧。
我們知道兩歲前的孩子需要的是父母的陪伴和愛(特別是與母親建立的依戀關系)。但是顯然父母并沒有做到,并沒有的真心花時間跟孩子一起玩、互動,陪伴。
孩子幼小的心靈就像一顆小小的是幼苗,需要父母的愛和陪伴來澆灌。孩子好好的表現(xiàn)并沒有得到大人的肯定時,他認為只有不擇手段做出一些出格行為才能引來大人的關注,雖然會遭到批評、打罵、體罰也在所不惜。
凡是哪種行為會引起父母激烈的反應,哪種行為就會被延續(xù)下來,并且是屢教不改。
一個孩子或成人,如果從親人那里索求不到足夠的愛,就轉而從物質(商品、實物、金錢、酒精、甚至是毒品)那里尋求安慰,因為這些東西永遠不會拒絕他,不會斥罵、指責、刁難他。所以生而為人不僅僅是吃飽穿暖,而且靈魂是需要愛的澆灌的(特別是幼小的孩子)。這一點作為家長的我們是一定要知道的。

那面對這樣的孩子,我們應該怎么辦呢?
首先,如果當我們發(fā)現(xiàn)孩子去拿別人的東西時,反應不要過于激烈。不要緊盯他做錯了什么,更不要絞盡腦汁的去糾正他的錯誤。
因為任何的事物只要你給他增加了注意力,(人的意識是有能量的)。那么就等于給這件事情增加了能量。
雖然我也知道孩子做錯了,大人內(nèi)心非常的緊張。但是我們表面還得裝著毫不在意的樣子,“你知道這不是你的,你應該還回去?!比绻缓靡馑?,你可以陪著他還,但千萬不要斥責和懲罰他,讓它平靜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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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湖里面的水,如果是一塊大石頭扔到里面,湖里面會泛起很大的漣漪,換成小石頭,湖面的水就反應沒那么大。
其次,還我們還要多關注孩子的其他方面,尤其是感情方面。 多跟孩子在一起陪伴他,傾聽他,理解他,接納他,支持他。一旦孩子在感情方面獲得了充分的滿足,他就不會對物質方面表現(xiàn)過分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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