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未文人,讀書讀得最差的是孔乙己,盡管他知道回香的"回"字有四種寫法。
我的這個觀點,最直接的證據(jù)是他老人家認(rèn)為“讀書之人,竊書不為偷!”
初識這句話,只知道很滑稽,還常常掛在嘴邊,作為同學(xué)們開玩笑的噱頭。
如今看來,從孔先生這種處世理念里,還真能研讀出孔先生閣下的很多信息,孔老先生他不僅僅是迂腐了!
竊,本就是偷,其實,互為同義詞也!孔先生,卻要強詞奪理,用一個書面語較濃厚的詞來描繪自己的行為,然后用一口語化的詞,來注釋這一行為的性質(zhì)。
他希望達到偷換概念的目的,實則為他的偷盜行為找一好玩的借口。殊不知,這句話本身就存在邏輯混亂的錯誤,正如“白馬非馬”的詭辯一樣!
還有一點,在我國經(jīng)典成語故事里,早在先秦時期,就出現(xiàn)了“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的為人處世行為準(zhǔn)則,提倡做到“瓜田李下,各避嫌疑”這一正人君子做人的行為準(zhǔn)則。
封建時代,讀書就是為了知書識理,知書達禮。只有識理然后達禮了,才可配稱君子。
而孔乙己先生竟然連這么簡單的避嫌規(guī)則都沒弄清楚。認(rèn)為“讀書之人,竊書不為偷”,而且還屢屢付諸行動,竊了人家的書,被打折了腿!
這足見他孔先生讀圣賢書,沒有理解精髓,悟性極差。只知道記住“回”字的四種寫法而去向人炫耀,賣弄那點粗糙的記憶!
關(guān)于瓜田李下的行為準(zhǔn)則,實際上能做到,就是修養(yǎng)。能知道避嫌,才知道什么可為、什么該為;什么不可為、什么不該為!
知道避嫌,就能謹(jǐn)防誤會產(chǎn)生——人生中最最可悲的是自己的行為引發(fā)了誤會,而又不知怎樣去消除誤會!
人世間,因誤會而產(chǎn)生的悲劇還少嗎?人世間的小說,沒有哪一部不是誤會組成的故事......
我想,如果世人都能做到“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那么,彼此之間因誤會而產(chǎn)生的悲劇就會少多了,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