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青少年社會性發(fā)展
1、科爾伯格道德發(fā)展階段論
2、反社會行為
一、科爾伯格的道德發(fā)展階段理論*
兩難故事
1、前習俗水平(4-10歲)
這一水平的兒童的道德判斷著眼于人物行為的具體結果和自身的利害關系,包括兩個階段:
(1)服從于懲罰的道德定向階段(懲罰和服從的定向階段)*
兒童專注與行為后果,遵從他人的規(guī)則以避免懲罰、得到獎賞;
“他不應該偷藥,因為他會被警察抓起來,送進監(jiān)獄?!?/p>
(2)相對功利主義的道德定向階段(工具性的相對主義定向階段)
兒童開始基于自己的利益和他人將給予的回報來考慮服從原則,以被滿足的程度來評價行為。
“要是妻子一直對他不好,海因茲就沒有必要自尋煩惱,冒險偷藥?!?/p>
“要是妻子一向對他好,海因茲就該關心妻子,為救她的命去偷藥。”
2、習俗水平(10-13歲)
第二水平的兒童將權威的標準加以內(nèi)化,他們服從法則以取悅他人或維持秩序。
這一水平又分為兩個階段:
(3)階段三,尋求認可階段,亦稱“好孩子”定向或人們相互合作階段。
兒童希望取悅他人,幫助他人,會根據(jù)行為者的動機、特點以及當前情境評估行為;
“他不應該偷藥,他會被當成罪犯,給自己的家人帶來恥辱,他的妻子不會用偷來的東西救自己的命?!?/p>
“不管妻子過去對他好不好,他都得對妻子負責。為救妻子去偷藥,只不過做了丈夫該做的事?!?/p>
(4)階段四,順從權威階段,亦稱“好公民”或維護權威和社會秩序階段。
兒童開始考慮到社會體系和良心,自己的責任,顯示出對較高權威的尊重,并力圖維持社會秩序。
“盡管他額妻子需要這種藥,但偷別人的東西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的妻子的情況并不能使盜竊變得合法?!?/p>
“偷東西是不對,可不這么做的話,海因茲就沒有盡到做丈夫的義務?!?/p>
3、后習俗水平(13歲以后)
第三水平的兒童有了真正的道德概念,道德觀完全內(nèi)化,兒童認識到道德原則之間的沖突以及如何從中進行選擇。這一水平分為兩個階段:
(5)階段五,法制觀念階段,亦稱社會契約定向階段。
人們以理性方式思考,重視多數(shù)人的意愿和社會福利,認為依法行事是最好的行為方式;
“法律禁止人偷竊,卻沒有考慮到為救人性命而偷東西的這種情況。海因茲偷藥救命如果不對的話,需要改正是現(xiàn)行的法律?!?/p>
(6)階段六,價值觀念階段,亦稱個人良心定向或普遍道德原則階段。
人們依據(jù)自己內(nèi)在的標準行事,行為受到自我良心的約束。
“對于任何一個有道德性的人來說,人的生命最可寶貴,生命的價值提供了唯一可能的無條件的道德義務的源泉。他偷藥也許會受到懲罰,但是他挽救了一個人的生命,值得?!?/p>
“海因茲設法救自己妻子的性命無可非議,但他沒有考慮所有人生命的價值,別人也可能急需這種藥。他這么做,對別人是不公正的?!?/p>

二、反社會行為
1、反社會行為
是侵犯行為發(fā)展到青少年時期的高級別體現(xiàn)。其原因在于青少年期的沖動和這一時期個體已經(jīng)具備的一定能力。13-14歲的青少年犯罪率最高。
2、反社會行為的理論解釋模型
道奇的社會信息加工模型認為,個體對沮喪、憤怒。挑釁的反應并不依賴出現(xiàn)情境中的社會線索,而是取決于個體對社會線索的加工和解釋;
帕特森的高壓家庭環(huán)境理論認為,高度反社會的青少年往往經(jīng)歷高壓的家庭環(huán)境。
3、反抗心理
(1)表現(xiàn):
1)自己是正確的,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2)別人是尖刻挑剔的
(2)主要原因有:
1)自我意識的突然高漲
2)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興奮過強和獨立意識
3)人發(fā)展過程中的第一反抗期在幼兒期(要求主張和行動的自主性),第二反抗期則是初中階段(要求全面性的獨立自主),與自我意識的兩個飛躍期基本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