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林、希姆萊這些人干嘛要自盡?

說實話,在2023年回答這個問題,已經(jīng)站在了上帝視角。我的結(jié)論是:相比跟他們地位差不多的幾位同僚,戈林和希姆萊已經(jīng)賺了大便宜,多活了不少日子了,服毒死和被絞死對于他們來說效果幾乎沒差別,不差這幾天了。

比如這位:沖鋒隊隊長恩斯特·羅姆。

早在1934年,他就在“長刀之夜”被自己人物理清洗了,那也是早年間跟隨元首參加“啤酒館暴動”的元老,也是為黨國流過血的大人物。戈林和希姆萊跟羅姆比,羅姆不得冤死?

還有這位:帝國宣傳部長和教育部長,戈培爾博士。

都是去死,戈林和希姆萊還多活了陣子,戈培爾博士可是帶著全家一起上路的,6個孩子加妻子都服毒自殺了,戈林和希姆萊的家人沒參加紐倫堡審判吧?戈培爾博士是不是更慘?

還有這位:帝國覆滅前實際的二號人物,秘書長,元首的影子,馬丁·鮑曼。

經(jīng)過勘察鑒定,馬丁·鮑曼1945年5月2日就掛掉了,但是依然缺席被判絞刑,連辯護的機會都木有,跟戈林和希姆萊比,馬丁·鮑曼也覺得自己虧。

上面這幾個死的,都至少比戈林和希姆萊少活了一陣子,羅姆甚至少活了將近一輪十二生肖,跟他們的下場比,戈林和希姆萊服毒自盡是不是也沒有那么痛苦了?但是,下面還有一個活著的,比死還痛苦的。

曾經(jīng)的副元首:赫斯。

1941年5月10日神秘的英國之旅之后,赫斯就一直被關(guān)押,紐倫堡審判還給判了無期徒刑,最后被一直關(guān)押到1987年8月17日,他死的那一天。刑期合計46年,按照我國法律的話,2個無期徒刑都可以刑滿釋放了。當然這是開了天眼,當時戈林和希姆萊并不知道赫斯會服刑這么久,但是要是讓他們替赫斯服刑,估計還是選擇服毒比較痛快。

總結(jié),上面四位同僚,地位跟戈林和希姆萊可以算差不多,他們是什么待遇,相比而言,戈林和希姆萊不管是服毒自殺還是被絞死,都是賺了大便宜,區(qū)別不大。而且服毒還有一個好處,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死,痛苦極小,比受絞刑要體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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