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人是什么-讀余華自編雜文集有感

文學(xué)包羅萬象,但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人-余華

這幾天被被一篇滿分的高考作文刷屏了,在沒有看原文的情況下,先通過微信各個公眾號的熱點分析文章了解了一下這篇作文,基本上都是批評的聲音。找到原文拜讀之后,發(fā)現(xiàn)作者通篇使用了大量不常用的詞語來代替日常詞語,有的甚至很生僻,不知道閱卷老師在看這篇作文時是何感受,反正我連看兩遍都沒有看懂作者想要表達(dá)的意思和中心思想。因為兩遍的閱讀都沉浸在辨認(rèn)生僻詞語并費(fèi)勁想它們到底是什么意思上,而且整篇文章中充滿了長句子,感覺一口氣讀不下來。通篇故作高深,不知所云,直白一點說,就是“不說人話”。

恰好這幾天在讀余華先生自編的雜文集,其中有他談寫作的好幾篇文章。在序言中,他講了一個關(guān)于猶太人的故事:二戰(zhàn)中,有一個沒什么文化的波蘭農(nóng)民,把猶太人藏在家中的地窖里,直到戰(zhàn)爭結(jié)束,這個猶太人才走出地窖。以色列建國后,這個波蘭農(nóng)民被視為英雄請到了耶路撒冷,人們問他為什么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猶太人,他說:“我不知道猶太人是什么,我只知道人是什么”。余華說,在文學(xué)上,這句平實的話比千萬句修辭華麗的句子都有力量。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普通人“好好說話”時帶給我們的那一種樸素而偉大的感動。接下來,余華又通過解讀魯迅先生的小說描寫,來告訴我們,在文學(xué)創(chuàng)作中,一名好的作家是怎樣通過簡潔明了的描寫來給讀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的。他評論說,有些作家為了描寫筆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寫了幾千上萬字,最后還沒有達(dá)到目的。而魯迅先生在小說《狂人日記》中只用了一句話就讓讀者直到這個人物精神失常了,那個精神失常者在小說開頭就說“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我怕的有理?!?/p>

由此可以看出,魯迅先生在描寫這類人物時,人物所說的話是調(diào)理清楚的,他是通過話里表達(dá)出來的潛在意思來顯示出這個人物已經(jīng)失常的精神狀態(tài),而不是通過長篇大論和咬文嚼字來實現(xiàn)這一目的。

縱觀余華的其他小說,比如《許三觀賣血記》,《兄弟》,,在細(xì)雨中呼喊》等等,沒有使用過生僻字,人物的語言也非常的口語化,生活化,難道這樣的寫作手法就會讓作品顯得不高級嗎?答案顯而易見,他的每篇作品既能使讀者沉浸在描寫氛圍中,又沒有背叛和丟失小說的通俗屬性。記得汪曾祺先生說過,他的恩師沈從文曾經(jīng)告訴他,寫作小說時要“貼到人物來寫”。任何脫離了實際,只會用華麗或者生僻的辭藻來堆砌而成的文章,是完全不具有任何意義的。想作好文章,首先要明白人和人性,要學(xué)會“說人話”,還要搞清楚,最樸素的往往最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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