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想過我會提筆懷念,畢竟這是我最愛的小言,毫不夸張的說,伴隨著我青春的成長,這本書我看了也有超過二十遍了。
何以琛,法學(xué)系高材生,趙默笙,一個各方面都還過得去的女孩子。為什么這么多人摯愛這本書呢,顧漫的文筆俏皮溫暖,而書中表達(dá)的執(zhí)子之手與子攜老的主旨,自然是所有女性向往的情感。隨著年齡的增長,我也知道世間再無何以琛,但在美好的二次元世界里,他毫無疑問是一個完美的理想對象。耐得住漫長寂寞,七年等待,其實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時才是盡頭。終于,她回來了,長發(fā)變成短發(fā),還告訴了他在美國結(jié)婚的事情。
何以琛是個高傲自尊的人,他確實是很介意對方心靈上的走失,卻因為太愛那個人,清醒地看著自己沉淪,立刻就去扯證,只因他分得清楚什么對自己最重要。我喜歡他的深情,就連嫉妒發(fā)狂都讓人心疼。當(dāng)然在最后他知道默笙前段婚姻的真相之后,他確實是沒愛錯人的,這是個值得他去等待的女孩子。他是一個為愛的人安排好一切的人,外冷內(nèi)熱,愛上仇人的女兒,但他卻說我沒有那么多精力去編排一場復(fù)仇,我也永遠(yuǎn)不會讓她知道,我屈從于現(xiàn)實的溫暖。所以最先開始他還誤導(dǎo)默笙,這樣一個事事為你著想的人,長年占據(jù)最愛小說男主榜首也不足為奇。
默笙并不陌生,一開始就是喜歡這個陽光樂觀的女孩,勇敢追求愛,不做作可愛,她是照耀何以琛的sunshine 。我也曾為她在美國的經(jīng)歷哭過,就是覺得太不容易了,一個女孩子在異國,從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會逼著自己蛻變成長,心疼她只要不去想,膚淺的快樂其實很容易,也欣賞她更好的詮釋了驕傲一詞。
PS:如果你是資深書迷,那么你就不必去電影院了,我是發(fā)瘋了才讓它這么踐踏,致電影版何以笙簫默。如果一定要給億年修得何以琛找個代言人,電視劇鐘漢良版本倒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