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實質(zhì)上是“信”與“任”兩個層次的問題。一個優(yōu)秀的領導者當善于識人,善于用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充分授權,任才管理。讓自己的屬下自由發(fā)展自己的空間,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屬下的聰明才智。這就是人際管理的用人法則。
合理授權是管理的基石。一個成功的領導者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屬下能力,并全力支持屬下積極開展工作,很少干涉屬下事務的領導者。權力的適當下放,會使權力的重心下移,更接近基層,更容易激發(fā)人們的工作熱情。
用人法則講求的是領導者對權力運用的抑制,而不是放縱自己的權力。其前提是領導者的信任。這是十分復雜的社會工程,而不是領導者憑自己主觀意志決斷就能做好的。這里邊就有一個平衡的問題,權力的平衡,管理的平衡,行動的平衡。當然,平衡是運動的,任何平衡都是相對的、暫時的。這就需要保持平衡與打破平衡的權衡。
領導者在小事上要糊涂,大事則要充分關注。這里邊存在著一定的矛盾,需要認真分清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