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呂星湖
有讀者問我:“父母離婚,撫養(yǎng)權歸媽媽,孩子由外公外婆來帶好不好?”
呂星湖回答:男女離婚,最可憐的是孩子,因為沒有了完整的家庭!所以,外公外婆疼愛孩子一點錯也沒有,但是不要太過溺愛,最好還是由媽媽教養(yǎng)為主,外公外婆為輔更好些。
01
以我身邊好友為例,小美的女兒上幼兒園中班的時候,小美和老公由于性格不合,婆媳矛盾而離婚。房子是老公婚前財產,車子寫的是前老公公名字,結婚五年無存款,小美凈身出戶,孩子歸小美,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yǎng)費1000元。小美當時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元,孩子的托兒費加其他費用就得2000多元,無奈之下,小美只好搬回家,與父母同住。
多虧了小美的爸爸媽媽了,給離婚之后消沉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小美一點兒緩沖的空間,讓她能夠有時間跟朋友聚聚,訴說一些內心的苦悶,緩解一下壓力。
但是,外公外婆對小姑娘太過溺愛,導致小丫頭有一點點驕橫。
02
有一次,小美帶女兒去商場買東西。女兒看中了一個娃娃,要300多元,而且外公剛給她買過一個差不多的,小美就沒給買。
小姑娘就在商場里鬧起來了,躺在地上不起來。把小美囧得滿臉通紅,拉小姑娘起來的時候,被孩子結結實實地打了一耳光。4歲的小姑娘打的,到沒有多疼,但是太沒面子了!
小美當時就急眼了,把孩子打了一頓就帶回家了!到家之后,大人哭,孩子鬧,老人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03
事后,小美冷靜下來,決定反思自己。之前把孩子統(tǒng)統(tǒng)交給父母是不對的,她從此盡量把工作白天統(tǒng)統(tǒng)做好,下班之后全部的時間都用來陪女兒。不跟孩子發(fā)脾氣,發(fā)現了女兒的缺點毛病,第一時間幫助小家伙改正過來!出門跟朋友聚會,也一定帶著孩子,讓她多接觸人,多認識朋友!
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小姑娘的進步很大,笑容也更多了!外公外婆只負責接送孩子,也有了自己的休閑時間,大家皆大歡喜,各得其所!
如果你是小美,會怎么辦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