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這樣音癡的人,其實是聽說過痛仰樂隊的大名的,只是當時年少無知,并沒有認真考證過歌詞的含義。偶然聽到《再見杰克》,眼淚帶著最近的委屈傾瀉而出。
年紀漸長,逐漸打破了以前堅定不移的判斷,對感情,對認知,對喜好。開始絲絲入扣地理解很多以前不能理解的東西,比如樂隊,比如搖滾。
對搖滾,有一個淺顯的模糊的概念,它是砰砰敲擊的鼓槌,它是摔在地上的吉他,它是不斷扭曲搖晃的身軀,它是炸裂的情感,它是宣泄,是熱烈,是不可一世。
直到草莓音樂節(jié),接觸了很多不同風格的搖滾之后才發(fā)現(xiàn),它是上面所認知的所有,卻又不是。就像馬東說痛仰樂隊:參與不迎合,質疑不憤怒,獨立不張狂。
對態(tài)度的表達,音樂或者說搖滾,只是一種載體。你對它的認知,關鍵在于當下的你是一種什么樣的心態(tài),以及你想從中獲得怎樣的救贖。
音樂是一種救贖,寫作也是一種救贖,所有能表達和抒發(fā)情感的形式都是救贖。它們幫你脫離執(zhí)拗,走出困惑,不再悲傷,逐漸明朗。
當你依附于它們,付出精力,花了心思,最后的愉悅感就是你的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