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一

資料來源: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一,在此之上標注斷句。

  正德五年三月

  ○丙辰 朔。孝肅太皇太后 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 崔元 祭裕陵。

  ○命南京·內官監(jiān)·太監(jiān) 董文、永順伯 薛勛、工部·尚書 俞俊,督修孝陵明樓及懿文靈殿。

  ○升江西·按察司·僉事 董□□正 為廣東·布政司·右·參議。

  ○降狹西·按察司·副使 沈文華 為狹西·右·參議,仍提調學校。時有鞏昌府生員酗酒,敺傷分守官者。詔:“發(fā)生員充海南軍?!币?文華 約束不嚴,罪之。

  ○命:“寧陽候 陳繼祖 領五軍營左哨坐營管操,遂安伯 陳鏸 兼管紅盔將軍。”

  ○錦衣衛(wèi)·都指揮使 楊玉 奏:“強賊屢于近地劫掠,各巡捕官及守備·通州·都指揮 黃璽 不能禁捕。既奉旨宥罪,限以三月,而過期無獲,宜逮治。”詔:“各巡捕官,俱降一級。州衛(wèi)掌印官,各奪俸五月。璽,三月令戴罪自效。”

  ○兵部·尚書 胡汝礪 卒。汝礪,字良弼,狹西寧夏人。成化丁未進士,授戶部·主事,進郎中,擢山西·大同府·知府,敢于任事,繩下以法,頗著治跡,然急于干進,厚賄 劉瑾 以希汲,引 瑾 以同鄉(xiāng),故甚悅之,因援以為黨。正德丁卯夏徵,為順天府·丞。戊辰,進府尹,遂升戶部·左·侍郎,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往宣府清理屯田。己巳,改兵部。庚午,召還為兵部·尚書。遷轉之速,未有及之者。未至任而卒,訃聞,賜葬祭。時例大臣非歷三載者,不得請葬祭,而特加 汝礪 亦異數(shù)也。卒后五月,瑾 始誅,故弗與罰,人咸幸之。

  ○丁巳 巡關·御史 王九峰 核隆慶衛(wèi)倉,草束被焚無跡,因言:“軍余 雷宣 等四十余人,積年承攬獲利,宜酌量家產(chǎn)陪償?!痹t:“如議。”

  ○建州并奴兒河等衛(wèi)·女直·都督等官 童子 等,貢馬及貂皮賞彩叚衣物有差。

  ○四川·夔州府·云陽縣地震,有聲如雷。

  ○戊午 吏部會都察院考察河南等道御史:“短于激揚、歷練未純者為 田墀 楊淳、蕭海、張元電、劉經(jīng)、孫迪、潘銳、嚴纮、魏彥昭、郁侃、范嵩、方德懋、趙鶴、童寬、李緯、張宏、夏廷芝、喬岱 十八人,俱調改別任。墀、淳、海、元電 為各部主事,鶴、寬、緯、宏 為府推官,廷芝、岱 為各府儒學教授,經(jīng) 等公差丁憂待至日擬改。”從之。

  ○己未 升南京·工部·郎中 徐潭 為湖廣·布政司·右·參議,山西·布政司·右·參議 陳雍 為山西·按察司·副使,南京·山東道·御史 馬慶 為江西·按察司·僉事。

  ○罰原任御史 王潤 米五十石,輸本處預備倉。潤 先坐鹽課事,奪職。至是,以內庫布疋缺乏,潤 嘗巡庫,當罰俸三月。其子奏:“奪職無俸。”戶部請宥之,仍罰米焉。

  ○辛酉 狹西·郃陽縣地震有聲。

  ○壬戌 升山西·按察司·僉事 金山 為山西·布政司·右·參議。

  ○建保安衛(wèi)儒學。先是,美峪·守御·千戶所故有武學,正統(tǒng)十四年避虜他徙而廢。至是,鎮(zhèn)巡等官奏請復建,且言:“美峪與保安衛(wèi)共城,宜并為衛(wèi)學?!睆闹?/p>

  ○命山東·都指揮·僉事 王憲 于湖廣·都司,掌印管事。

  ○湖廣·總兵官·都督 毛倫 奏:“近奉敕防御四川流賊,而所屬官兵不堪調用。”詔:“許調蘄黃等衛(wèi)所下班官軍,及永順、保靖二宣慰司土兵隨宜截捕。”

  ○太監(jiān) 劉瑾 傳旨:“南京·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 丘得 同太監(jiān) 黃偉 等守備?!?/p>

  ○癸亥 夜,初昬火星犯亢宿南一星。

  ○甲子 黃霧四塞,災風揚塵蔽,空雨土霾,天色晦冥,如是者數(shù)日。

  ○鎮(zhèn)守·湖廣·總兵官·都督 毛倫 奏:“安陸、漢襄、沔陽地方,連年兇荒,寇賊蠭起。今倉庫空虛,民無由安,兵不克用,乞早為處置?!币蜓云浔?,皆先年整理糧儲,侍郎 韓福 追徵失宜所致也。詔:“湖廣今年起運米準存留十萬石,仍取貴州布政司銀十萬兩,及先此侍郎 畢亨 奏:留余銀八萬四千余兩易榖備賑,災重州縣拖欠舊糧,并運京物料,俱蹔停徵。韓福 已閑住,姑宥之?!眰?,劉瑾 羽翼也,故敢言 福 之失,而 福 之刻剝貽害,倫 猶有不能盡言者。

  ○罰先任兵部·郎中 馮良輔 等米有差。兵部奏:“弘治七年以來,各處租銀、馬價起解赴部未完,而解人輒棄,批以逃由,車駕司不行查舉也?!庇谑牵昂鬄槔芍姓?良輔 已升官閑住,楊守隅 已致仕,俱罰米一百石;李麟、周載、冒鸞、張恩 俱二百石;其病故者,貸之。

  ○乙丑 升湖廣·德安府·同知 楊奎 為山西·按察司·僉事。

  ○丙寅 升兵部·左·侍郎 王敞 為本部·尚書。

  ○升行人 毛玉,知縣 劉纮、葉溥 等,俱為南京·給事中。玉 吏科,纮 戶科,溥 兵科。推官 周宣,知縣 孫樂、朱弦、陳軾、丁楷、江良貴,行人 王瑤,俱試·御史。宣 浙江道,樂 河南道,弦 江西道,軾 福建道,楷 湖廣道,良貴 陜西道,瑤 廣西道。知縣 賀寬、鄭行,儒學·教諭 許洪宥,俱南京·試·御史。寬 河南道,行 廣東道,洪宥 山東道。

  ○歲給褒城王府·鎮(zhèn)國將軍 偕洀 夫人 周氏 并子女,養(yǎng)贍米五十石。時 偕洀 已故,韓王為奏請也。

  ○詔:“今后偽造印信者,除本犯外,為人雕刻者,全家發(fā)邊衛(wèi),永遠充軍,財產(chǎn)沒官,著為令。”

  ○丁卯 給寧府·庶人 覲錐 并其子 宸湤 家屬養(yǎng)贍米。覲錐,先為鐘陵王,宸湤 為鎮(zhèn)國將軍,俱為事革爵。寧王奏其家屬無從養(yǎng)贍,且所犯與諸庶人不同。上特給之,仍令諸藩毋援例奏擾。

  ○戊辰 改刑部·署郎中等官 朱嵩、李袞、蔣曙、劉和、劉文莊、馮時雍、陸鰲、張淮、喻時、涂文祥、于鏊、朱嘉會、徐文華、孫修、張承仁、陸蕓、梁材、盛儀、張琮、高壇、張麒、詹源、劉大謨、許諫,俱為監(jiān)察·御史。嵩、袞 河南道,曙、和 浙江道,文莊、時雍 江西道。鰲、淮 福建道,時 湖廣道,文祥、鏊 廣西道,嘉會 狹西道,文華 山西道,修、承仁、蕓、材、儀、琮 山東道,壇、麒、源 云南道,大謨 廣東道,諫 四川道。先是,御史多缺員。詔:“于兩京在外六品以下,升改?!敝潦?,吏部擬授由京官五、六品改任者,俸級敘遷,一以原任為準。

  ○都御史 甯杲 奏擒撲強賊并自盡自首者六十余人,因陳四事:“一 請依先年購擒 張華 余黨賞格,以勵有功。二 請所過州縣,給官兵糧芻。三 請以府州貯庫軍器,給官兵。四 請調定州土達官舍?!毕卤浚痹斠月?。兵部言:“杲 屢以曾經(jīng)奏報賊數(shù),重復敷陳,以飾己罪。都御史 柳尚義 追捕強盜 王大川,屢經(jīng) 杲 地,杲 坐視不理,宜令自劾贖罪?!逼渌鶖M事體頗通者,謹議上聞。得旨:“杲 不與 尚義 協(xié)力追捕,乃重復敷陳已奏賊數(shù),穿窬狡獪,飾罪希恩,其停俸戴罪,以圖后效。兵糧器械,如議?!?/p>

  ○庚午 憲廟敬妃王氏薨。妃,山東登州府人,父敖,母黃氏。成化乙未,選侍 憲宗皇帝。丁未,冊封敬妃。至是薨年,四十有六。輟朝三日,祭葬如章麗妃例,謚曰:“恭懿”。

  ○宥巡按·四川·監(jiān)察·御史 陳鐘 罪。鐘 以所按多盜,不能撲滅,被逮至京,自陳調兵設謀,多所擒獲。兵部亦言:“功可贖罪。”故宥之,惟奪俸三月。

  ○辛未 詔:“天時亢旱,風霾累作,朕心警惕。其自明日為始,文武百官致齋九日。”

  ○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

  ○詔:“今春不雨,風霾累日,朕念愚民犯法者,多情可憫惻。自正德五年三月十六日以前,逃軍、強盜、私鹽除正犯外,親屬窩主、鄰佑連坐、發(fā)遣充軍擺站者,法司即稽其數(shù),兵部急移文各處軍衛(wèi)有司,釋之。三法司、錦衣衛(wèi)見問未結,并已結未遣者,皆免發(fā)遣。枷號者,即與開枷。依律問擬徒流以下者,減等笞罪。無干證者,盡釋之。強盜正犯,通行審實監(jiān)候,如有攀指冤抑、情可矜疑者,具奏定奪。其余充軍者,兵部還會法司開具以聞。內外逃軍,自文書到日為始,限三個月以里自首免罪。”于是,大學士 李東陽 等奏:“伏蒙皇上以久旱風霾雨降綸音,命群臣致齋,祭告天地、社稷、山川。仍敕兵部、法司將逃軍、強盜、私鹽窩主、鄰佑充軍擺站者,盡行釋放;枷號者,即時饒免;強盜正犯,再行審問,徒流以下減等發(fā)落。臣等聞命欣躍,至于感泣,中外傳播,歡聲動地。所以安人心回天意者,端在于此。臣等不能盡言啟沃,先事開陳,負咎舍愧,已非一日。幸睹圣心開悟,輒有一二,仰干天聽。王府逃校與逃軍,同窩主、鄰佑連累發(fā)遣充軍擺站,并見問未結、已問結未發(fā)遣者,乞照例釋放。傾使假銀、偽造印信、舉放私債,較之強盜有間,除正犯外,窩主、鄰佑亦乞放免,仍將傾使低銀正犯,止照本律問罪。犯罪充軍,正犯已故,家屬該發(fā)遣隨住者,查有親男,照例發(fā)遣;無子婦人一應家屬,乞免發(fā)遣;已發(fā)遣者,并行釋放。死罪重囚,奏訴三次者,本犯乞免加罪,家屬免充軍,婦人無夫者,免配邊軍。凡犯罪家產(chǎn)沒官,除謀叛以上重罪外,其余近例該沒官者,并免沒官。兩法司、錦衣衛(wèi)見監(jiān)死罪重囚,除強盜已有旨,其余乞照遞年熱本事例,開奏定奪。南京見監(jiān)并枷號輕重罪囚,亦照在京近奉恩例,一體施行。文武官罰米違限,若實家貧,不系故意遷延者,乞再限三月,仍免加倍上納。各處獲盜數(shù)多,中間不無攀指冤抑、見問并續(xù)獲者,乞令各該捕盜等官,用心研審,務見贓仗,失主并同行上盜之人,明白擬奏。如或輕信妄挐,濫及無辜,希圖升職免罪者,事發(fā)之日,罪有所歸,再照正德年間問罪條例。近該給事中 屈銓 奏準頒行,乞令三法司議擬歸一,請自上裁,永為遵守?!鄙吓鹪唬骸扒涞人?,皆有裨于治道,具見為國至意,當悉從而行之?!?/p>

  ○降除原任·太仆寺·少卿 公勉仁 為四川·布政司·左·參議。時 勉仁 居憂,以先任御史,時審錄不詳。有旨:“降一級,擬授運司·同知?!敝潦欠牐舨恳愿鬟\司無缺,而參議品級相同,且 勉仁 居官有聲,故擬改授。從之。

  ○靈藏贊善王 端竹堅昝 差使臣貢馬及方物,賜彩叚衣物有差。

  ○調監(jiān)察·御史 鄭宣 為興化府·推官。以巡按湖廣無所舉劾,故也。

  ○以水旱免湖廣、河南、山東、貴州、浙江、江西、狹西、山西、四川、廣西及應天、鳳陽、池州、太平、安慶、徽州、寧國、鎮(zhèn)江、常州、蘇州、松江、和州、廣德州、順天、大名、河間、隆慶、保安等處,正德三年逋稅五百五十五萬六千四百一十四石有奇,四年一萬四千六百八十六石有奇。

  ○癸酉 先有旨減革軍官,遇例比例實授者。至是,兵部以旗手等七衛(wèi)官 張永昌 等二百四十人以聞。詔:“俱減革之?!?/p>

  ○甲戌 罰大學士 劉宇 米八百石,輸大同。宇,先巡撫大同,接管徵收舍余丁銀。時先后撫臣,俱被罰,宇 已省祭家居,罰亦及之。

  ○兩廣鎮(zhèn)巡官奏:“柳州府·知府 劉璉 出城為賊所虜,忿悒而死。分守柳慶·參將 官纓、柳州衛(wèi)·指揮使 張鏊 等,失于防御,俱有罪,但限內能擒賊四十六人,地方已寧?!笔孪?,兵部議:“各官平時不能防御賊,雖已擒,終屬誤事,宜逮治?!钡弥迹骸蚌?、纓 等免逮,各停俸五月。”傳旨謂:“璉 死,賊刳其腹實之?!币喳}守臣不敢以聞云。

  ○兵部上四川、狹西、湖廣、江西陸續(xù)斬捕流賊,凡二千四百一十四人。上以諸處鎮(zhèn)巡官,各有督捕之勞,賜敕獎勵。

  ○丙子 巡按·湖廣·監(jiān)察·御史 翟唐 奏:“四川賊 劉烈 僣號設官,將來必為大患。而狹西、湖廣壤地相接,一入竹山,可抵金陵,一入漢中,可抵狹西。今上下朦朧,而獎諭切責者,皆為虛文,宜大開壅蔽,以豫圖之?!笔孪?,兵部議:“今蕩滌宿弊,宜無壅弊之患,而 唐 首以為言,未竟其意,或者賊情重大,而鎮(zhèn)巡藩臬以下,匿不以聞,宜令 唐 指實陳奏?!钡弥迹骸疤?巡按一方,不能弭盜,乃以獎諭切責,所當行者概指為虛文,本當究治,其姑貰之。”時 劉瑾 最忌壅蔽之說,尚書 王敞 摭以詰 唐,觸 瑾 怒耳。

  ○命:“云川衛(wèi)·指揮·同知 畢鉞 守備大同右衛(wèi)地方?!?/p>

  ○丁丑 升指揮使 施忠 為中都·留守司·署正留守。

  ○尚寶司·卿 吳世忠 清查薊州等處屯田,奏言:“東勝、興州等衛(wèi)所屯田,多占種盜賣者,田租拖欠,終年積弊已久,若一一置之,于法人情未免不堪。除官豪占種,及知情典買不首者,依律究問外,其余情不得已者,量為處分,田仍給主價,亦免追。若本主無力,另給附近軍民屯種。如買主不系官豪,情愿納糧者,聽惟在租稅,不失原數(shù)耳。其額外查出地土肥瘠不同定,則納糧仍立圖冊,以息爭端?!睆闹?。

  ○戊寅 命平虜衛(wèi)·指揮·同知 劉繼 充右參將,分守大同西路。

  ○命:“廣西·署都指揮·僉事 舒洪 守備平樂等處?!?/p>

  ○己卯 翰林院·修撰 何瑭 奏:“乞回籍養(yǎng)病?!痹S之。

  ○庚辰 命:“宣府前衛(wèi)納級·都指揮·僉事 郝俊 守備順圣川東城?!?/p>

  ○壬午 南京·太仆寺·卿 南鏜 致仕。時 鏜 為河南·左·布政使,既聞命以糧課未完,不敢赴任。詔:“以其有違前旨,罷之?!?/p>

  ○守備·鳳陽·太監(jiān) 黃準 奏:“山東徐州盜未盡平,湖廣盜方嘯聚,而鳳陽兵力單弱,乞豫修備御。”事下,兵部議:“鳳陽旗軍京操運糧者,既難輕議,而各項差占不下一萬四五千人。宜行準同巡按御史計議,于雜差內酌量選出若干人協(xié)守。逃者,嚴督該衛(wèi)解補?!睆闹?。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 李淳 守備偏頭關,玉林衛(wèi)·指揮·同知 周政 守備大同、平虜城。

  ○廣西·太平府地震。

  ○癸未 巡按兩廣·御史 江萬實 奏:“近例以廣東為遠方府佐以下,類以家貧年老,常調壅滯者充之,戕民誤國,莫此為甚。乞敕吏部自今兩廣一視中州,其愿就遠方者,皆裁與冗秩,不使得預民事。”吏部議覆,從之。

  ○烏思藏·大乘法王差 剌麻、綽吉我些兒 等八百人,從狹西河州衛(wèi)入貢。禮部以其違例,宜減賞,及究河州衛(wèi)·指揮使 徐經(jīng) 不行審驗之罪。上命:“巡按御史逮 經(jīng) 治之,仍令是后宜加審驗,不許重冒起送?!?/p>

  ○甲申 巡按·兩廣·御史 江萬實 上言邊務:“一 南安、南雄中間梅嶺,山澗險隘,不逞之徒,聚散無常,凡往來者,必設備而后行。欲于兩界地中立城柵宿防兵,時出巡視。一 廣東民兵,素無教法,雇募打手,皆游食之徒。今欲量加選集,以足民兵,時加教閱,目為總甲、壯丁以見貯打手,錢易米而廩之,月差其數(shù),不過歲糜數(shù)十百斛,而兵強矣。一 頃因 林貴 逋誅,調用狼兵,所過剽掠劫殺,雞犬不遺,謀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無及,愿自今勿輕調用。”兵部議覆,從之。

  ○乙酉 致仕·太子·太?!ざY部·尚書 周經(jīng) 卒。經(jīng),字伯,常山西陽曲人,南京·刑部·尚書 瑄 之子也。天順庚辰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纂修。《英廟實錄》成,進編修,秩滿進侍讀。十四年,孝宗出閣,改春坊左中允。弘治改元,以東宮恩升太常寺·少卿兼侍讀。二年,擢禮部·右·侍郎。四年,改吏部,尋轉左。九年,擢戶部·尚書,尋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以災異乞免,加太子·太?!ぶ率?。上即位,起為南京·戶部·尚書,以疾辭,會丁母憂未上。正德三年,復起為禮部·尚書,居數(shù)月,以病乞休,復致仕。至是卒,年七十有一。上輟視朝一日,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保,謚:“文端”,葬祭如例。經(jīng) 在館久淹,有諷之圖速化者,卒不為動。及居禮部,議政蒞事,必傅經(jīng)義,若卻西域貢獅,毀黃村尼寺,為先朝盛德事,皆 經(jīng) 贊成之。在吏部時,有指民田為閑地,獻太監(jiān) 李廣 者,廣 固欲得之,經(jīng) 草奏率諸司言之,事遂寢。及遷戶部,人以其出翰林,或不能理錢,榖視事后嚴條,約革宿弊,剖決如流,郎吏皆嘆服,以為難及。中官織造于南京者,屢以引鹽搉課為請,賴 經(jīng) 奏裁省甚多。大內張燈取外帑銀三萬兩,經(jīng) 言不可以小民脂膏供耳目之玩,乃命以明年內庫歲額償之。近戚貴幸有所陳請,一裁以法,皆歛不得肆,而怨日益深。致仕命下,廷臣皆相顧失色,爭上留之,是后中外奏薦,多至八十余,前此未之有也。經(jīng) 少頴敏莊,重寡言笑,孝友純至,自為小官,已志用世。及為戶部·尚書,秉正執(zhí)法,竟以不合,去人甚高之。其復起也,則以其壻 曹元 與 劉瑾 有連,或謂 元實 為之。時 經(jīng) 已病,又黽勉赴召,則不能無責備云。

  ○命:“南京·右·僉都·御史 王哲 巡視江西?!背跤?沙鵬 奏:“江西賊勢方橫,南贛地連湖廣、廣東、福建三省,不相統(tǒng)屬,難于會剿,乞遣大臣總其事。”吏部議覆:“江西舊有巡撫·都御史近年裁革,宜如 鵬 言,添設巡視?!蹦嗣?哲 往。

  ○命:“太子·少?!ば滩俊ど袝孀蟆ざ加?洪鐘 總制湖廣、鄖陽及狹西、河南、四川等處軍務,并總理武昌等府賑濟事宜?!睍r湖廣連年荒旱,盜賊竊發(fā),有請遣大臣撫治者,故有是命。

  ○給事中 叚豸、監(jiān)察·御史 涂敬 等劾:“僉都·御史 甯杲、柳尚義 不能剿除盜賊,以靖地方;捕盜·御史 薛鳳鳴、王廷相 自分秦越,推調誤事;巡按·山東·御史 儲珊 不能協(xié)力撫捕,俱宜究治?!钡弥迹骸吧綎|·北直隸等處盜賊縱橫,各官互相觀望,不即設法擒捕。杲 已停俸,其仍停 尚義、廷相、珊 俸,令協(xié)力剿捕,以圖后效。鳳鳴 所部盜賊有間,姑宥之?!?/p>

  ○命:“山西·威遠衛(wèi)·指揮使 善景 守備大同井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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