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個國家向明朝朝貢,為何清朝只有7個?利瑪竇:明朝太好面子

明朝和清朝,是中國封建王朝的最后兩個朝代,對于這兩個朝代之間的對比,也是歷史愛好者樂此不疲的話題。比如喜歡明朝的人就認為明朝的國際影響力要遠遠大過清朝,且不說清朝末年被西方列強侵犯,明朝時期,鄭和七次下西洋是何等的壯舉,在明朝全盛時期,向明朝朝貢的周邊小國就有148個,到了清朝卻只剩下7個了。這就表明明朝的國際影響力要遠遠超過清朝。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在歷史學家利瑪竇的眼中,這非但不是明朝的光彩,反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表面上看,這148個國家是在向明朝朝貢,但實際上卻是明朝在向全世界朝貢。這又是為什么呢?

我們知道,鄭和下西洋后,南洋等地區(qū)的小國家看到明朝如此強大富足,而且出手闊綽,于是紛紛搭乘鄭和的船隊來到明朝向天子朝拜,明朝一高興,就給了這些來朝貢的使臣許多禮物.

這么一給不要緊,周邊的眾多小國家竟然養(yǎng)成了習慣,像鄉(xiāng)下的親戚一樣隔三差五就來向明朝朝貢,用自己本國的一點土特產換來明朝幾十倍的回贈品。

明朝對此感到很煩惱,但礙于強國的面子,只好硬著頭皮吃下這個啞巴虧。從表面上看,明朝的確獲得了好名聲,但卻沒有得到一點實惠,反而造成了國家國力的損失。發(fā)展到后來,一些國家竟然拿本國滯銷的貨物到明朝朝貢,明朝也只能用好幾倍的價錢收下。

比如當年的一個小國家琉球。琉球當時就利用向明朝朝貢的機會,從明朝得到了大量回報,然后琉球商人再用得到的財物夠買明朝低價的商品,比如瓷器和絲綢,到南洋大肆販賣,簡直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明朝不得不規(guī)定,琉球只能兩年來朝貢一次,但琉球為了表達對明朝崇高的”敬意“,有時候一年就來好幾次,既然人家來朝貢,明朝也不好趕走人家,只好收下土特產,再給他們一點錢打發(fā)走。當時,琉球朝貢的一斤龍涎香,明朝就要賞賜48貫銅錢,但是當時的市場價只有1斤9貫,可見其中的暴利有多少了。

到了清朝時期,這種朝貢體系就被改為了通商貿易,一度規(guī)模超過明朝。后來隨著海禁的實施,這種貿易才逐漸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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