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分享:《兒童的人格教育》
一、人格的統一性以及四種主要生活風格;
人格的構建基礎,并不是建立在客觀現實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這個人對事實的主觀看法上的。也就是說,決定我們每個人的理念和行動的,并不是事實本身,而是我們對事實的看法和理解。
不結合兒童成長的具體環(huán)境,孤立地來尋找兒童某個異常行為的解決方案,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可能掩蓋甚至加劇孩子的錯誤認知,造成更糟糕的結果。
兒童的生活風格分為四類:支配-統治型、索取型、回避型和社會利益型,只有社會利益型才是健康的,前三種生活風格的孩子都可能成為問題兒童。
二、“問題兒童”產生的原因以及矯正方法;
1.由于生理因素或家庭環(huán)境讓孩子形成了強烈的自卑感。
2.對孩子的溺愛。包括內外兩個方面,在物質上過多滿足孩子的需要,在精神上對孩子過于順從。
3.父母對孩子的忽視或拒斥。
三、如何引導兒童形成良好的人格。
可以從四個方面引導孩子:幫助孩子發(fā)展積極的自我觀、發(fā)展積極的困難觀、發(fā)展積極的他人觀、發(fā)展積極的異性觀。
1.發(fā)展積極的自我觀,是指要注意保護孩子的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讓孩子相信自己是有價值的,是受歡迎的,是能自己處理好自己的事情的。
2.發(fā)展積極的困難觀,是指培養(yǎng)和保護孩子面對困難的勇氣。
3.發(fā)展積極的他人觀,是指要注意培養(yǎng)孩子對社會、對人類、對環(huán)境的關懷,鼓勵孩子關注和理解他人,引導孩子設身處地地從別人的角度來看問題和想問題。
4.發(fā)展積極的異性觀,是指在孩子對自己的性別角色認可和接納的同時,也能深刻地理解和認可異性,對異性有好感和親近感,不貶損和排斥異性,不與異性刻意拉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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