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出去發(fā)泄了一次,如果我知道這個孩子是別人的,我還會這樣說嗎?我一直都以為孩子是我老公的。”陳倩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把責(zé)任推到了丈夫劉永超身上。
這個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44歲的劉永超是二婚,頭婚就是因為妻子不會生育才離的,他一直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經(jīng)人介紹,他認識了同樣離婚的陳倩,陳倩離婚8年,她的母親看上了劉永超,覺得他老實厚道,委托別人幫兩個人撮合。
可劉永超不愿意,因為當(dāng)時陳倩經(jīng)營著足浴生意,思想老舊的他無法接受這樣的職業(yè),但考慮到自己家庭條件特別差,又特別想要一個自己的血脈。
就在岳父母的撮合下結(jié)了婚,婚后第二年,他的女兒就出生了,為了讓妻女,過上更好的日子。
他做了一份辛苦又很賺錢的工作,那就是每天起早貪黑的去送外賣。他覺得他已經(jīng)盡職盡責(zé)了,也做到了一個丈夫和父親的責(zé)任。
但他沒有想到女兒竟然不是他的,劉永超拿著親子鑒定結(jié)果找妻子討回公道,可妻子不但不承認,反而說是劉永超不想要這個女兒,他拿的親子鑒定也是假的。
當(dāng)調(diào)解員說,如果認為親子鑒定是假的,那可以再做一次。而陳倩說是真是假不重要了,她已經(jīng)傷害到我的女兒了。
劉永超聽到妻子說這樣的話,非常的氣憤,他對調(diào)解員說之所以去懷疑女兒,源于他和妻子的一次爭吵。
那天兩個人因為一點點小事引起了爭執(zhí),結(jié)果陳倩帶著女兒去了河南。劉永超知道陳倩的娘家并不在河南,也沒有什么親戚朋友在那里。
后來經(jīng)過細查,他才知道陳倩帶著女兒住進了一個男人的家里,這一住就是幾個月,并且還讓自己的女兒叫那個男人“爸爸”。
更讓他氣憤的是,幾個月后妻子回來還要向他提出離婚,要帶走女兒。劉永超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孩子,自然不會答應(yīng)他。
可在這時,陳倩說你想帶就帶啊,反正女兒和你沒有一點血緣關(guān)系,是這句話讓劉永超起了疑心。
他私下帶著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結(jié)果讓他崩潰,女兒真的不是自己的。
可如今劉永超再把原先的話說給調(diào)解員聽,陳倩竟然不承認了,說她沒有說過這句話。
還說她又不傻,如果女兒是別人的,她才不會說出來呢,因為她出去只發(fā)泄了一次,不可能運氣那么好。
在她心中一直以為女兒是劉永超的,不可能是別人的,所以她才會在一氣之下說了那樣的話,就是故意氣他的,因為他很在意孩子。
而現(xiàn)在面對鐵證,陳倩還是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說:“血緣關(guān)系那么重要嗎?只要是自己養(yǎng)大的就行了,為什么非要糾結(jié)是不是自己親生的?”
接著又指責(zé)劉永超:“不管女兒是不是你的,也不會給你,因為你這個男人太惡毒了,沒有一點良心。”
面對陳倩的指責(zé),劉永超紅了眼眶,自己全心全意為這個家,卻沒想到再婚又給自己帶來的是更大的痛苦。
直到現(xiàn)在陳倩還不承認自己的問題,那么這次一定讓她付出代價。
他說要讓陳倩賠償他精神損失費6萬元,再賠償4年的撫養(yǎng)費6萬元,如果不給他就上訴法庭。
陳倩哭得稀里嘩啦,指著劉永超說:“你說私下和解就行了,用得著上法庭嗎?你拿那么多錢去打官司,有意義嗎?有那錢還不如自己得到2萬。”
聽到陳倩這樣說,劉永超瞬間改變了主意,他說他要12萬太少了,現(xiàn)在他一無所有了,還有一個老父親需要贍養(yǎng),陳倩給他帶來的傷害太大,他要50萬賠償,房子也要判給他。
聽到劉永超提出這樣的條件,陳倩立馬不干了。他說房子不是婚后買的,而是婚前的時候父母給他們出錢買的,為的是讓劉永超安心,才加上了他的名字。
后來陳倩為了扶持他做生意,還給他出資了兩次,這兩次都血本無歸。
劉永超也承認幫他做生意這是事實,但這不是陳倩給他戴綠帽的理由,如果陳倩不答應(yīng),他會繼續(xù)上訴。
陳倩最終給的答案是房子不可能給他,最多給他4萬的撫養(yǎng)費,其他不會再多給一分。
劉永超也決定不和解,直接走法律程序。
兩個人的結(jié)局以4年時間收場,要問誰的錯,我個人認為,都有問題。
一開始劉永超并不是真心愛陳倩,他只是想要一個孩子而已,而陳倩呢,能以兩個人吵架為由出去找別人,可見,她不但不愛劉永超,反而沒有一點底線。
兩個人沒有愛作為基礎(chǔ),有矛盾是很正常,難以走下去也是很正常的,這樣的結(jié)局更正常。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