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立之前經歷了三國兩晉南北朝三百余年的大混亂,士族和軍閥輪番爭奪權利,到了北宋就吸取之前的教訓,依靠寒門出身的文官治國,軍事上也依賴文官,遏制武將的權利,因為文官本身依附于政權,不會有意愿和能力推翻政權,避免了前朝教訓的重演,保證了國家的穩(wěn)定。但是相對于第一帝國的事功制度,北宋的制度缺乏效率和戰(zhàn)斗力,對內要花錢養(yǎng)大量冗余官員,對外要花錢買和平,財政有很大壓力甚至入不敷出。這是趙頊找王安石變法的原因。
雖然趙頊和王安石以堅定的信念推進變法,但是過程仍然一波三折,最終以失敗告終。有三個原因占主要因素。
首先,新政的頒布在朝堂上爭論不休,由于缺乏理性辯論的平臺,如列數(shù)據(jù),爭論最終都變成了道德審判,變法派和保守派都變得極端,能夠中和雙方觀點的理性聲音也徹底被淹沒。其時變法派的領袖王安石和保守派的領袖司馬光都是道德高尚之人,之后雙方的繼承者在打擊異己方面就沒那么手下留情,這也一定程度導致北宋滅亡。
在政策的執(zhí)行上,新法設計的初衷考慮到保護農民的利益,并與政權達到雙贏,趙頊和王安石也嚴令禁止強行推行新法而傷害農民權益。然而在執(zhí)行過程中,地方官員仍然強行推行新法,結果新法減輕農民負擔的初衷沒有實現(xiàn),反而加重了負擔。糾其原因,上面有了政策,下面就會拼命響應,迎合上意,以達到升遷的目的。
再往深里追究,就到了變法的出發(fā)點,從來都不是為了保障農民的權益。也許王安石們懷著文人憂天下的精神希望減輕農民的負擔,但是自上而下的變法,從根本上說是為了保護社稷。所以在變法過程中農民的權益受了損害,王安石認為是變法的陣痛,可以忍而且必須忍,而一有了損害社稷的苗頭,則必須馬上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