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性善論,提出的王道政治理念,以及對天的理解為道德的宇宙,被認為是儒家的理想主義。那么相對的,儒家的現(xiàn)實主義就是荀子。
首先,直接相對的就是他的性惡論。孟子的“性”是善的,源于“不忍人之心”,發(fā)展為仁義禮智。強調(diào)的是道德的內(nèi)在化,是本性要求的道德。
而荀子卻提出“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那么“性”為“情”,為“欲”,講求人天生追求利欲的本性。針對“性之惡”,荀子有應(yīng)對之法,為“化性起偽”。“偽”,人為。強調(diào)的是后天的學習調(diào)節(jié),而“善”是人后天努力的結(jié)果。
其實無論是孟子還是荀子,都認為人的本性在于“情”的。只不過,一個更關(guān)注“情”中好的一面,一種善心;而另一個更關(guān)注“情”中私欲部分,為人與人、社會里混亂的根源。再看性惡論的導向,還是禮。
先講荀子的社會政治觀念,他認為社會組織的產(chǎn)生皆因為人需要人與人的互助、聯(lián)合,“群”的作用。而結(jié)成組織,不至于混亂,就需要“分”,即一定的等級區(qū)分和職業(yè)分工。又為了保證這個分工等級,就需要一定的社會禮法制度和道德教化(被稱為“義”)。
這樣禮不僅成了調(diào)節(jié)限制人的“惡”(私欲)的必要手段,也是治理國家和社會控制的基本手段。
荀子的“禮”,總是要伴著“法”的,總稱為“禮法”。是“禮”訴諸于一種強制性,轉(zhuǎn)化為“法”。強化了新地主階級而建立的封建等級和集權(quán)制度。
《荀子》有一句很有名的句子:“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边@是荀子看到群眾力量的作用,也是對王的“民本”要求。故荀子的政治觀念,“隆尊賢”的“王道”和“重法愛民”的霸道被認為是真正貫徹發(fā)展了儒家的“外王學”。荀子的弟子韓非和李斯師為儒家集大成,卻轉(zhuǎn)為法家的代表,說來也是不能想象的。
人性之“惡”,需禮的調(diào)節(jié),也要國家法制的限制,而另外就是人后天的學習和認識了。這便成荀子的知識論。
首先荀子肯定人有認識的能力,“智”者。人有認識的感官“天官”,如眼、耳、鼻、口等,可以得到認識對象在感官上的印象。之后就需要“心”,也叫為“天君”,加以分析、辨別、證明,也就是對印象的解釋整合,所謂“證知”。為了確保認識的客觀全面,荀子還提出“虛壹而靜”的方法,看到的是“虛”,已有認知對新認知的干擾;“壹”,另一些事物妨礙專心認識;“靜”,夢幻或空想會擾亂認識。
荀子也如墨家、名家一樣,重視名與辨的作用。荀子的名也是站在現(xiàn)實主義上提出“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的名的作用。也確定直接的表明所謂“名”是人創(chuàng)造便于理解溝通的“約定俗成”的東西。為此“名”分類為共名和別名。共名是推理的綜合產(chǎn)物,如“物”,別名是分析過程的產(chǎn)物,如“鳥”。
以前的性情觀,社會政治觀,認識邏輯觀,還要立足于荀子的自然觀。
荀子吸收道家對“天”“道”的認識,認為“天”是自然的,客觀存在的?!疤臁庇刑斓倪\行規(guī)律,人有人的社會法則。兩者之間都是自然的產(chǎn)物,政治人世的動亂與“天”無關(guān)。更甚至,荀子還有一些樸素“人定勝天”的觀念。認為人在掌握一些自然規(guī)律后,可以控制利用萬物。
然而荀子主張保留的祭祀、卜筮等宗教儀式被認為是唯物主義自然觀不徹底的表現(xiàn)。對于這,又要說《中國哲學簡史》里,關(guān)于荀子的“以詩代宗教”的說法了。
這個說法,肯定荀子看重人“智”的一面,又重視人的“情感”。荀子的性惡論既然把本性看為是人的情與欲,其實也是他對人之性情的理解。宗教化為詩,詩里的情感,又不妨礙理智的進步。第一次看到這樣對于厚葬禮儀的解釋的時候,真心美到了。這就是詩的力量吧。
總的來說,荀子的理論,對于兩個學生轉(zhuǎn)為法家實現(xiàn)了政治的統(tǒng)一。還有之后儒學為尊,實現(xiàn)思想上的統(tǒng)一都有些不可小覷的作用。而荀子的唯物主義自然觀,和“法后王”的歷史觀,也有著對社會歷史的進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