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古時候,小妾得不到老爺?shù)膶櫺?,就愛搞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而這一套還真好使,“英雄難過沒人關”,無數(shù)男子漢大丈夫還真就妥協(xié)、讓步了,乃至對小妾寵愛有加。似乎從那時起,中國人就達成了鬧一鬧能成事的共識。俗話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想一想還真是這個理,娃娃哭了鬧了,可不就要立刻喂奶哄抱嘛,狠心不管的父母畢竟是少數(shù)。因此,“鬧”的基因仿佛一直根植于國人血脈,難以擺脫。
? ? ? ?現(xiàn)在政府的信訪工作難做也是這個道理。為什么有些人明明不占理或者屁大點的事要來來回回的上訪,甚至在信訪辦賴著不走,就是大家都認準了一個理:甭管有理沒理,鬧幾回肯定有人幫助解決問題!不停發(fā)生的事實還真就似乎驗證了這個說法,導致大家更加篤定:鬧就對了。于是鬧訪、纏訪現(xiàn)象越來越多,信訪工作一時間似乎進入了尾大不掉、進退兩難的地步。

? ? ? ?纏、鬧能得好處的現(xiàn)象又何止于信訪呢?近日,安陽一則“親人賓館自殺家屬索賠”的消息徹底火了。家屬以親人在賓館內自殺為由索賠30萬元,索要無果后召集親朋好友將死者遺體放在賓館通道,最終在警方調解下賓館賠償7000元。本來按照死者為大的準則,大家不該公開討論,可這家屬的做法確實讓人氣憤,愣是在賓館內上演了一場“敲詐”大戲,生動的開了一場“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社會實踐課”。
? ? ? ?鬧劇收場之后,留下的是憤怒和反思。一邊是對死者家屬的批評鄙視,一邊是對賓館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本來賓館一方就在事中名聲受損,還要雪上加霜的給予家屬賠償。為什么家屬敢要求賠償,還不就是一旦張揚開去,賓館只能關門大吉,警方的調解怕是也是如此的考量。以此種理由加以脅迫,在我看來就是勒索,而且是綁架民眾輿論的勒索,此時,群眾更是成為了其勒索的幫兇。
? ? ? ?為什么“鬧”的人好像總是能得逞?在我們感嘆人性可鄙的同時,恐怕還要反思制度的不足。道德力量的約束不可能覆蓋全部,法治建設、制度管人才能長長久久。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在哭鬧的不一定是弱者,還有可能是“老賴”。對付“老賴”,給糖是沒用的,反而只會讓對方嘗到“甜頭”變本加厲,打針吃藥才是根治“鬧”病的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