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創(chuàng)業(yè)小白的財報書》書中講了一個故事,作者在經(jīng)營一家公司的時候,曾經(jīng)向好幾百家精品店供貨。這些店很多都是個人所有的。其中有一家服裝店,最初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向作者的公司購買衣服。半年時間里,作者公司向他發(fā)了四次貨,金額一次比一次大。前三次呢,這家店都是一收到貨就立刻準備支票。于是他們對第四張訂單提出了30天延后付款的條件。結果,他們再也沒有支付第四次——金額最大的一批貨款。
事后作者向和這家公司合作過的其他供應商聯(lián)絡過,他們手上也有未付的賬單。
而且這些供應商的名單,其實那家商店早就提供給作者了,這家商店打賭作者不會跟他們聯(lián)系。結果賭對了。
如果預先做好審查工作,作者就能給公司挽回損失。
當你對手的客戶改弦更張奔向你時,先不要太高興,要弄清楚他們離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