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真正遇到一個你愛的人,你可以卑微得像一粒灰塵、一滴水珠。所謂的自信都在她面前化為烏有,心甘情愿地去為她做所有事情。
她可以隨心所欲地來去,累了就回來休息,電話鈴響了就急匆匆離去。他只有默默承受,默默等待,有事了也不敢出去,生怕她回來見不到自己,沒有人照顧。他鼓起那一絲虛弱的勇氣,央求她留下來陪他一整天。她拒絕,他卑微地當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她呢?也不過是另一個卑微者而已,隨叫隨到,被他施暴,哭一陣依然掩蓋傷痕,繼續(xù)祈求他的原諒。得知他的死訊,在雨中傾瀉自己所有的情緒,那種無助感比平日受到更加嚴重,那種悲傷比平日來得更加猛烈。
這種卑微,其實也象征著這種感情的升華,全身心去投入其中。
他因為她受到虐待,不想今后遭受這種折磨,在人行橫道殺了他。為了她今后十年、二十年、更長久的日子里頭不再痛苦地活著,他殺了她。對她的愛達到了一種極致,放棄生命的極致。
有時候自己也多么想有這種卑微的愛情,并不是這么極端,而是能夠讓自己心里起很大波瀾的那種感覺。她痛,我也痛,她喜,我也喜。
在高中時候,我遇到過。至今令我難忘。
但長大后,這種感覺離我越來越遠。交往或許并不是帶著功利性,而就是簡單的喜歡,也難以做到這種全身心投入了。往往都是聊個天,覺得合適就在一起,像完成任務一樣。且這個社會,絕大多數(shù)的人談論找另一半都是工資怎么樣,學歷怎么樣,家里有沒有房。
不過想想,或許這種平平淡淡更加適合做夫妻,更加能夠走得長遠,少點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