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和我說,她的一個閨蜜分手了,那個閨蜜好難過,她說那個閨蜜已經(jīng)31歲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覺得各方面還可以的男生,結果才三個月,那個男生就劈腿了。
我隔空表示對這個女孩子的安慰,但我覺她應該想開些,勇敢的走出來。試想,才三個月就劈腿的男的,不丟留著過年嗎??
何況,能這樣輕易的和別人在一起,就是不合適。愛情一定是要相互的,只是一個人的孤軍奮戰(zhàn),是不能夠叫做真正的愛情的。那只是單方面的喜歡罷了。
雙向奔赴,才是真正的合適。放棄一個只是你一個人單方面堅持的人,無疑是一個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