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朝自安史之亂后走入中晚唐時期,宦官專權、藩鎮(zhèn)割據(jù)和朋黨之爭將大唐拖入了泥潭,直到節(jié)度使朱溫自立為帝才落下帷幕,中國歷史自此進入五代十國亂世。天子為兵強馬壯者為之,朝代更換頻繁。
公元960年趙匡胤“黃袍加身”代周而立,在位十六年,設計制定一系列制度,猶如拆彈專家一般,一點點精準地解決了唐以來的弊政,為大宋三百多年基業(yè)奠定了基礎,但他制定的“祖宗之法”也為大宋留下了諸多隱患,堪稱埋雷小能手。
一、解決了藩鎮(zhèn)問題,也留下積貧積弱的禍端
趙匡胤被手下諸將擁立上臺的,即位后就想解決武將擁兵專權問題,避免重蹈五代覆轍。與宰相趙普商定后,設計出了“削奪其權,制其錢谷,收其精兵”實施“強干弱枝之術”的制度。
收精兵:首先是在即位的第二年,請石守信等幾個“老兄弟”喝了頓酒,在酒桌上好言相勸,然后“釋”了兵權。廢除了“侍衛(wèi)馬步軍都指揮使”和“殿前都指揮使”等職位,設置了禁軍“三衙”(侍衛(wèi)馬軍司、侍衛(wèi)步軍司、殿前司),又增設樞密院,從“三衙”手里拿走了調(diào)兵大權,三衙只是負責日常的訓練統(tǒng)兵,禁軍徹底掌握在皇帝手中了。
制定實施了更戍法,兵無常帥,帥無常師,禁軍開始被派往全國各地輪番戍守,兩到三年就換一次。這項措施雖然杜絕了地方節(jié)度使叛亂,但也造成了“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的局面,削弱了宋軍的戰(zhàn)斗力。
為保證禁軍的優(yōu)勢,趙匡胤在965年,規(guī)定各州將最精銳的兵士抽調(diào)到禁軍當中,地方上只留一些老弱病殘,編成廂軍,也不負責軍事管理只做些雜役。
罷黜支郡:趙匡胤把唐末以來的節(jié)度使兼領的“支郡”的權力收歸中央,直接管轄,這就是罷黜支郡,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縣”等地方官。規(guī)定三年一更換,直接向朝廷匯報,不再聽令于當?shù)毓?jié)度使,大大削弱了節(jié)度使對地方的控制權力。同時為了防止知州權大,又在各州設置通判,讓通判對知州進行監(jiān)督,互相牽制。
制錢谷:在北宋剛建立第二年,趙匡胤就派官員到地方參與財政管理。地方每年只留少量日常經(jīng)費,其余錢帛都要運送到京城汴梁,不得私自占留。965年,又在地方上設置了轉(zhuǎn)運使,負責掌管一路的財政。這樣地方財政,完全收歸回來。
收歸司法權:建隆元年(960)開始,地方司法官員,一律改由朝廷派遣文官充任。兩年后將死刑核準權也收歸刑部,恢復縣尉建制,不再由節(jié)度使手下“鎮(zhèn)將”擔任,地方治安權由朝廷派人負責。
朱熹老夫子說趙匡胤這些政策是:“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自唐以來的威震天下的節(jié)度使這一職位也逐漸地變成了一種優(yōu)待功臣虛銜,但是輕易也不會授予。
趙匡胤這套崇文抑武、守內(nèi)虛外、將從中御、強干弱枝的“祖宗之法”,徹底解決了晚唐五代以來的藩鎮(zhèn)難制問題,但也造成了內(nèi)重外輕,沒有足夠強大的國力和外邦抗衡。機構重疊,人員冗濫,效率低下;軍隊指揮不靈,戰(zhàn)斗力下降;地方財政困難,物質(zhì)基礎薄弱,給北宋種下了積貧積弱的禍根。
二、削弱相權,改革官制,建立分權制度
趙匡胤上位后,后周宰相范質(zhì)、王溥、魏仁浦等人繼續(xù)留任。一次,趙匡胤與他們商議朝政,故意說:“朕眼花看不清,你們把奏章拿近些?!比似鹕砩锨埃紫碌娜税粗吧潭?,悄悄撤去了宰相的座椅,三人奏完事回頭椅子沒了,只好站著繼續(xù)開會,“執(zhí)政立奏事,自此始也”??此撇唤?jīng)意間的舉動,實則代表著君權的加強,相權的削弱。
趙匡胤對唐—五代舊制的改造,基本圍繞“分權與制衡”展開。
分割相權:軍政大權歸樞密院掌握,財政大權則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僅限于民政。樞密使與宰相「對掌大政」號為東西二府,皇帝居中發(fā)號施令。又在下面設置副手,置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三司副使,起到制約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門長官的權力。
行政監(jiān)察分立:最絕的是行政與監(jiān)察的臺諫兩套系統(tǒng)并立,相互制衡。趙匡胤時,將臺諫合流,作為獨立機構跟宰相的行政權平行運行,南宋時認為:太祖創(chuàng)制,已立下“二權分立”之大體。
官差分離:自唐以來三省六部舊制、使職差遣制、各路私制設立的官職,交織在一起,良莠莫辨。趙匡胤推倒舊制,另起爐灶,實施官與差遣相分離的制度,實行“差遣易官”,官與差遣兩套系統(tǒng)并行??涤性u價“宋官制最善”。
雖解決了官職混亂問題,但也造成系統(tǒng)紊亂,官職分離,造成了大批“冗官”,給財政造成極大困難,辦事效率低下。司馬光對此猛批:“今官爵渾淆,品秩紊亂,名實不副,員數(shù)濫溢,是以官吏愈多,而萬事益廢?!?/p>
三、重文輕武加強科舉制度,完善文官體制
宋仁宗之時,大將狄青有位手下叫焦用,狄青請他喝酒,但因為焦用的部下惹事被韓琦知道了,韓琦當即就要砍了他。狄青過來勸阻:“焦用有軍功在身,是好男兒?!表n琦譏諷:“只有東華門外唱名的,才是好男兒?!庇谑钱敿纯诚铝私褂玫哪X袋。
這件事是宋朝重文輕武的一個表現(xiàn)?!端问贰房偨Y:“首用文吏而奪武臣之權,宋之尚文,端乎于此”。
從趙匡胤開始確立的文人治軍的制度,為選拔大量文官,加強了科舉制度。出發(fā)點是好的,繁榮了文化事業(yè),促進了階層流動。但以文官統(tǒng)武的結果,卻廢弛了武備,造成了懦弱無力的社會風氣。宋朝后來與北方契丹、女真,以及西北黨項的戰(zhàn)爭中,始終處于下風,只能通過花錢買和平,茍安于一時。
四、設置嚴格的制度,解決了宦官干政問題
中晚唐,宦官專權最為嚴重,廢立皇帝,禍亂朝綱。趙匡胤吸取唐朝的教訓,精心設計了宦官制度。
嚴格控制宦官人數(shù),“太祖初定天下,掖庭給事不過五十人”。
嚴格規(guī)定了規(guī)則,不準宦官干政,趙匡胤自己“不受內(nèi)臣所媚”,“止令掌宮掖中事,未嘗令預政事?!?/p>
設置獨立官階體系,宦官有專門的官階,待在指定的區(qū)域,不準和當官的人交頭接耳。給宦官的官職封頂為“留后。出現(xiàn)童貫這樣的大宦官,是宰相蔡京的縱容,與制度無關。
雖也有宦官監(jiān)軍制度,但有監(jiān)督權而無兵權,只能在武將面前耀武揚威,不敢對領兵的文官張揚。
這套制度保證了宋朝未曾出現(xiàn)“宦官專權”現(xiàn)象。綜上所述各項“祖宗之法”中唯獨此項制度取得的結果,最為有效。
最后總結:
“秦皇漢武,唐宗宋祖”趙匡胤與漢高祖、唐太宗歸為一類,可見他的文治武功得到了歷史肯定。所創(chuàng)建的業(yè)績和制定的政策,有的有明顯的進步意義,有的則對宋代歷史產(chǎn)生消極的影響,但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責任,沒有什么萬年不變的制度,只有不斷根據(jù)事實來調(diào)整改革,才能走向遠方。